证券代码:300900 证券简称:广联航空 公告编号:2020-008
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1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4,06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募集资金金额及募集资金净额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关于同意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016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256万股,每股面值为1.00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7.87元,共计募集资金93,924.7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85,647.54万元,其中超募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547.54万元。
(二) 募集资金到账及存放情况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10月21日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0]37901号《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三)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超额募集资金余额为13,547.54万元,已使用金额为0
元。
二、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和《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自身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 4,060.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97%,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公司最近 12 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未违反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次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公司关于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说明与承诺
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 4,060.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
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及资金使用成本,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提高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针对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公司承诺如下:
1、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
2、公司在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四、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2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4,060.00 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 董事会审议
经公司与会董事审议,同意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2020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自身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 4,060.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
(二) 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 4,060.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及资金使用成本,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提高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超募资金的使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和《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监事会同意本次使用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宜。
(三)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 4,060.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及资金使用成本,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提高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超募资金的使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4,060.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 4,060.00 万元用于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事项。
五、备查文件
1、《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1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