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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联航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

公告日期:2020-10-28

广联航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 PDF查看PDF原文

股票简称:广联航空                                股票代码:300900
  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Guanglian Aviation Industry Co., Ltd.

      (哈尔滨哈南工业新城核心区哈南三路三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

          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二〇二〇年十月


                      特别提示

  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联航空”、“本公司”、“公司”
或“发行人”)股票将于 2020 年 10 月 29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在新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跟风“炒新”,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一、重要声明与提示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证网(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
(www.stcn.com)、证券日报网(www.zqrb.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章节的内容,注意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本公司招股说明书中相同。
二、投资风险提示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新股”)上市初期的投资风险,广大投资者应充分了解风险、理性参与新股交易。具体而言,上市初期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一)涨跌幅限制放宽

  创业板股票竞价交易设置较宽的涨跌幅限制,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股票,上市后的前 5 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限制,其后涨跌幅限制为 20%。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中小板在企业上市首日涨幅限制比例为 44%、跌幅限制比例为36%,之后涨跌幅限制比例为 10%。创业板进一步放宽了对股票上市初期的涨跌幅限制,提高了交易风险。

(二)公司发行市盈率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的风险

  根据《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公司所属行业为铁路、
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代码为 C37),截止 2020 年 10 月 12
日(T-3 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38.44倍。本次发行价格 17.87 元/股对应的本公司 2019 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摊薄后市盈率为 61.67 倍,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和可比公司市盈率,本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未来可能存在股价下跌带来损失的风险。
(三)流通股数较少的风险

  上市初期,因原始股股东的股份锁定期为 36 个月或 12 个月,战略投资者的
股份锁定期为 12 个月,网下限售股锁定期为 6 个月,本次发行后公司无限售条
件的 A 股流通股数量为 44,464,076 股,占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21.15%。
公司上市初期流通股数量较少,存在流动性不足的风险。
(四)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

  创业板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有可能会产生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市场风险、保证金追加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价格波动风险是指,融资融券会加剧标的股票的价格波动;市场风险是指,投资者在将股票作为担保品进行融资时,不仅需要承担原有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还得承担新投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并支付相应的利息;保证金追加风险是指,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需要全程监控担保比率水平,以保证其不低于融资融券要求的维持保证金比例;流动性风险是指,标的股票发生剧烈价格波动时,融资购券或卖券还款、融券卖出或买券还券可能会受阻,产生较大的流动性风险。
三、特别风险提示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的“风险因素”部分,并特别注意下列事项:

(一)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由于我国航空制造尤其是军品领域开放时间较短,且行业进入有一定要求,行业内竞争者数量尚不多,但随着国家支持民营军工企业和加快航空产业发展等系列政策的实施,未来随着更多社会资本进入该领域,市场竞争将更加充分。
  尽管良好的竞争市场环境能够激发企业改进和创新的动力,但是如果公司后续发展资金不足,无法持续创新,生产规模及管理水平落后,无法保持市场份额,仍将可能被同行业或新进的其他竞争对手赶超,对公司未来业务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公司规模迅速扩大带来的管理风险

  本公司生产经营规模迅速扩张,公司组织架构也日益庞大,管理链条较长,导致管理难度增加,可能存在因管理控制不当遭受损失的风险。

  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司净资产将会有较大幅度的增加,公司资产规模的迅速扩张,在资源整合、科技开发、资本运作、市场开拓等方面对公司的管理层提出更高的要求。

  如果公司管理层业务素质及管理水平不能适应公司规模迅速扩张的需要,组织模式和管理制度未能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大而及时调整、完善,未能充分发挥决策层和独立董事、监事会的作用,将给公司带来较大的管理风险。
(三)生产原材料及能源价格波动的风险

  本公司生产所用的原材料包括钢材、铝材和复合材料等,所用的能源主要为电力和燃气,其价格随各自市场的情况或政府部门的定价而波动。如果未来原材料及能源的价格上涨,将会增加公司的生产成本,从而对公司的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四)产品质量风险

  公司的主要业务为航空工装、航空零部件和无人机,公司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具有型号多、技术范围广、技术复杂程度高、技术管理难度大等特点。公司的客
户主要为中航工业、中国商飞等国内航空工业核心制造商旗下的各飞机主机制造厂商,航天科工、中国兵装等军工央企集团下属科研院所及科研生产单位,军队研究所等军方单位,该等客户对于产品质量的要求极高。一方面,公司取得了《质
量 管 理 体 系 认 证 证 书 》, 公 司 的 质 量 管 理 体 系 符 合
《GB/T19001-2016/ISO9001:2015 标准》;另一方面,公司的产品生产完成后,均由客户进行质量检验,确认合格后才能交付客户。

  公司自设立以来未出现重大质量纠纷,但航空产品研发、制造等技术具有较高的复杂性。如果公司在产品研制过程中出现质量未达标准的情况,将对公司的业绩和多年在航空行业建立的品牌造成不利的影响。
(五)公司对外收购兼并可能存在的风险

  公司 A 股上市后,可能通过收购、兼并等多种方式提升公司营业收入、增强综合竞争力。对外收购兼并可能存在一定的风险和不确定性,例如并购标的估值可能过高、收购对象的研发销售能力能否被准确估计、购入的资产或业务能否成功运营并盈利、能否留住收购对象的业务骨干、被收购企业运作是否规范、公司能否有效控制被收购企业、被收购企业是否存在潜在纠纷及收购区域的外部环境对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等。
(六)核心技术流失的风险

  因航空工装、航空零部件和部段研制工作对技术要求较高,研发很大程度上依赖专业人才,特别是核心技术人员,而随着行业竞争的日趋激烈,行业内竞争对手对核心技术人才的争夺也将加剧。如核心技术人员出现流失,则不仅会影响公司技术的持续创新能力,还有可能导致技术泄密,进而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七)主要客户集中度较高风险

  2017 年、2018 年和 2019 年,本公司对前五大客户的销售金额合计分别为
9,349.05 万元、18,031.69 万元和 25,131.54 万元,占本公司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87.74%、87.37%和 93.61%。


  公司对前五大客户的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较高,公司的生产经营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一方面,如果部分客户经营情况不利,降低对公司产品的采购,公司的营业收入增长将受到较大影响;另一方面,客户集中度过高对公司的议价能力也存在一定的不利影响。
(八)新产品的研发风险

  航空产品研制具有研发周期长、研发投入高、研发风险大的特点。如果公司研发的新产品未能通过客户鉴定定型,或者研发产品所应用的整机未能通过最终用户鉴定定型,或者自主研发产品技术未能成功,则前期投入的研发费用无法收回,对公司未来业绩持续增长带来不利影响。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股票注册及上市审核情况

    (一)编制上市公告书的法律依据

  本上市公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编制而成,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基本情况。

    (二)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016 号”文注册同意,内容如下:

  1、同意广联航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2、广联航空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招股说明书和发行承销方案实施。

  3、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4、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广联航空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股票上市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0〕974 号)同意,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A 股股本为 21,024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其中 44,464,076 股于 2020 年 10 月 29 日起上市交易,证券简称为“广联
航空”,证券代码为“300900”。


  二、股票上市相关信息

  1、上市地点及上市板块: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2、上市时间:2020 年 10 月 29 日

  3、股票简称:广联航空

  4、股票代码:300900

  5、本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21,024 万股

  6、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5,256 万股,均为新股,无老股转让

  7、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票数量:44,464,076 股

  8、本次上市的有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票数量:165,775,924 股

  9、战略投资者在本次公开发行中获得配售的股票数量和锁定安排: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 5,595,970 股,占发行总规模的 10.65%,战略配售对象为中航资本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根据发行人和战略投资者出具的承诺函,战略投资者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 12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限售期届满后,战略投资者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10、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详见本上市公告书“第八节重要承诺事项”之“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承诺及减持意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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