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99 证券简称:上海凯鑫 公告编号:2024-047
上海凯鑫分离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董事长、监事会主席、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 委员、聘任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
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凯鑫分离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9 月 25
日召开 2024 年度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于 2024 年 10 月 21 日召开 2024 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完成了
董事会、监事会以及新一届高级管理人员的换届选举工作(相关人员简历见附件),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四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1、非独立董事:葛文越先生(董事长)、刘峰先生、邵蔚先生、申雅维女士、
杨昊鹏先生、杨旗先生;
2、独立董事:王剑锋女士、林宏先生、吴代林先生。
根据《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均具备担任上市
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
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第四届董事
会成员的任期自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第四届董事会各委员会委员组成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
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组成情况如下:
专门委员会名称 专门委员会委员 主任委员(召集人)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 葛文越、邵蔚、刘峰、杨旗、吴代林 葛文越
审计委员会 王剑锋、杨昊鹏、林宏 王剑锋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林宏、申雅维、杨旗、吴代林、王剑锋 林宏
提名委员会 吴代林、杨昊鹏、林宏 吴代林
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
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三、第四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1、非职工代表监事:缪诚先生(监事会主席)、刘俊辰先生
2、职工代表监事:李仕元先生
根据《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成员均具备担任上市
公司监事的任职资格,监事会组成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第四届监事会
成员的任期自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四、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组成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同意聘任公司总经
理和董事会秘书;经总经理提名,同意聘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
总监,具体人员名单如下:
总经理:葛文越先生
常务副总经理:邵蔚先生
副总经理:刘峰先生
董事会秘书:袁莉女士
财务总监:袁莉女士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
之日止。
公司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
职资格,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
况,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
人。
袁莉女士已经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书,具备履行公司
董事会秘书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要求,不存在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形。
五、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张博萌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六、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
联系人:袁莉、张博萌
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新金桥路 1888 号 6 幢 5 层
邮政编码:201206
电话:021-58988820
传真:021-58988821
电子邮箱:shkx@keysino.cn
七、备查文件
1、上海凯鑫分离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上海凯鑫分离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凯鑫分离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21 日
附件:
葛文越先生简历
葛文越先生,1968 年出生,硕士,中国国籍,拥有新加坡永久居留权。葛
文越先生 2015 年 7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16 年 5 月至今任新加坡凯
鑫董事长兼总经理;2019 年 8 月至今任上海钥凯董事长;2023 年 7 月至今任江
苏赛铂锐执行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葛文越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14,339,200 股,直接持股比例为 22.48%;通过上海济谦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2,559 股,间接持股比例 0.004%,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葛文越先生通过一致行动人协议与持股 5%以上股东邵蔚、刘峰、杨旗以及持股 4.05%股东杨昊鹏先生形成一致行动人关系;除此之外,葛文越先生与其他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缪诚先生简历
缪诚先生,1986 年出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0年至 2019 担任海澜之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IT 工程师、组长(高级职员);2019年至今担任上海凯鑫 IT 主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缪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邵蔚先生简历
邵蔚先生,1970 年出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邵蔚
先生 2018 年 6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2016 年 5 月至今任新加坡凯
鑫董事;2017 年 7 月至 2023 年 11 月任绍兴鑫美执行董事;2019 年 8 月至今任
上海钥凯董事;2019 年 10 月至今任启东凯鑫、上海钥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邵蔚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3,384,800 股,直接持股比例为 5.31%;通过上海济谦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100,252 股,间接持股比例 0.157%,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邵蔚先生通过一致行动人协议与持股 5%以上股东葛文越、刘峰、杨旗以及持股 4.05%股东杨昊鹏先生形成一致行动人关系;除此之外,邵蔚先生与其他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刘峰先生简历
刘峰先生,1974 年出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刘峰
先生 2015 年 7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17 年 8 月至今任启东凯鑫执行
董事;2023 年 7 月至今任江苏赛铂锐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峰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3,384,800 股,直接持股比例为 5.31%;通过上海济谦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200,354 股,间接持股比例 0.314%,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刘峰先生通过一致行动人协议与持股 5%以上股东葛文越、邵蔚、杨旗以及持股 4.05%股东杨昊鹏先生形成一致行动人关系;除此之外,刘峰先生与其他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申雅维女士简历
申雅维女士,1965 年出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申
雅维女士 2015 年 7 月至 2017 年 1 月任公司副总经理;2017 年 2 月至今任公司
董事;2019 年 8 月至今任上海钥凯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申雅维女士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3,384,800 股,直接持股比例为 5.31%。申雅维女士与其他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杨旗先生简历
杨旗先生,1964 年 6 月出生,硕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杨旗
先生于 2017 年 7 月至 2020 年 5 月任北京恩泽佳立科技有限公司资深项目经理。
2020 年 6 月至 2022 年 4 月任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1
年 10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旗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3,384,800 股,直接持股比例为 5.31%,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杨旗先生通过一致行动人协议与持股 5%以上股东葛文越、邵蔚、刘峰以及持股 4.05%股东杨昊鹏先生形成一致行动人关系;除此之外,杨旗先生与其他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