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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凯鑫: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9-27


 证券代码:300899        证券简称:上海凯鑫        公告编号:2024-039
        上海凯鑫分离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凯鑫分离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决定按照规定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同意提名葛文越先生、刘峰先生、邵蔚先生、申雅维女士、杨昊鹏先生、杨旗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王剑锋女士、林宏先生、吴代林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上述董事候选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上述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独立董事候选人王剑锋女士、林宏先生、吴代林先生均已经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以上 9 名董事会候选人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对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上述 9名候选人将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为保证董事会正常运作,在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前,原董事仍将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继续履行董事义务。

  各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特此公告。

                                  上海凯鑫分离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25 日

附件: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葛文越先生,1968 年出生,硕士,中国国籍,拥有新加坡永久居留权。葛
文越先生 2015 年 7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16 年 5 月至今任新加坡凯
鑫董事长兼总经理;2019 年 8 月至今任上海钥凯董事长;2023 年 7 月至今任江
苏赛铂锐执行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葛文越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14,339,200 股,直接持股比例为 22.48%;通过上海济谦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2,559 股,间接持股比例 0.004%,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葛文越先生通过一致行动人协议与持股 5%以上股东邵蔚、刘峰、杨旗以及持股 4.05%股东杨昊鹏先生形成一致行动人关系;除此之外,葛文越先生与其他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邵蔚先生,1970 年出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邵蔚
先生 2018 年 6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2016 年 5 月至今任新加坡凯
鑫董事;2017 年 7 月至 2023 年 11 月任绍兴鑫美执行董事;2019 年 8 月至今任
上海钥凯董事;2019 年 10 月至今任启东凯鑫、上海钥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邵蔚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3,384,800 股,直接持股比例为 5.31%;通过上海济谦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100,252 股,间接持股比例 0.157%,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邵蔚先生通过一致行动人协议与持股 5%以上股东葛文越、刘峰、杨旗以及持股 4.05%股东杨昊鹏先生形成一致行动人关系;除此之外,邵蔚先生与其他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申雅维女士,1965 年出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申
雅维女士 2015 年 7 月至 2017 年 1 月任公司副总经理;2017 年 2 月至今任公司
董事;2019 年 8 月至今任上海钥凯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申雅维女士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3,384,800 股,直接持股比例为 5.31%。申雅维女士与其他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刘峰先生,1974 年出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刘峰
先生 2015 年 7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17 年 8 月至今任启东凯鑫执行
董事;2023 年 7 月至今任江苏赛铂锐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峰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3,384,800 股,直接持股比例为 5.31%;通过上海济谦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200,354 股,间接持股比例 0.314%,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刘峰先生通过一致行动人协议与持股 5%以上股东葛文越、邵蔚、杨旗以及持股 4.05%股东杨昊鹏先生形成一致行动人关系;除此之外,刘峰先生与其他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杨旗先生,1964 年 6 月出生,硕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杨旗
先生于 2017 年 7 月至 2020 年 5 月任北京恩泽佳立科技有限公司资深项目经理。
2020 年 6 月至 2022 年 4 月任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1
年 10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旗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3,384,800 股,直接持股
比例为 5.31%,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杨旗先生通过一致行动人协议与持股 5%以上股东葛文越、邵蔚、刘峰以及持股 4.05%股东杨昊鹏先生形成一致行动人关系;除此之外,杨旗先生与其他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杨昊鹏先生,1969 年出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杨
昊鹏先生于 2015 年 7 月至 2019 年 2 月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2019 年 2 月至今
担任公司董事;2017 年 8 月至今担任启东凯鑫监事。2023 年 7 月至今任江苏赛
铂锐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昊鹏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2,584,800 股,直接持股比例为 4.05%,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杨昊鹏先生通过一致行动人协议与持股 5%以上股东葛文越、邵蔚、刘峰、杨旗形成一致行动人关系;除此之外,杨昊鹏先生与其他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剑锋女士,1971 年出生,硕士,注册会计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
留权。2007 年至 2011 年任迦腾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1 年至 2012
年任长江资本投资上海有限公司风控总监;2012 年至今任邦盟汇骏数字资产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王剑锋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林宏先生,1961 年出生,研究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5 年
9 月至 2007 年 3 月任京山凯龙民爆器材有限公司董事长;2005 年 9 月至 2007
年 3 月京山凯龙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经理;2007 年 4 月至 2018 年 4 月湖
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18 年 5 月至 2021 年 5
月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日,林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吴代林先生,1967 年出生,硕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原
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行总部武汉投行部总经理;原长江巴黎百富勤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企业融资部副总经理、保荐代表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保荐代表人;长江成长资本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总裁、法定代表人;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湖北新能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伙企业(有限合伙)主管合伙人。

  截至本公告日,吴代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