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99 证券简称: 上海凯鑫 公告编号:2021-012
上海凯鑫分离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上海凯鑫分离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海凯鑫”)于 2021
年 4 月 1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会计审计机构,上述事项尚需提请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2 月 9 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
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232 人;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647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
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821 人;
2019 年度业务总收入: 199,035.34 万元;
2019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173,240.61 万元;
2019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73,425.81 万元;
2019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19;
主要行业: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
房地产业、建筑业;
2019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2.97 亿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 2019 年度年末数:266.73 万元;
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0,000 万元;
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无;
3、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 次、监
督管理措施 20 次、自律监管措施 3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41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
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 次、监督管理措施 20 次和自律监管措
施 3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张俊峰,注册会计师,合伙人,1998 年 12 月 31 日注册成为
注册会计师,199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 年开始在大华执业,2017 年开始为上海凯鑫提供审计业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6 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朱晓菁,注册会计师,2009 年 9 月 28 日注册成为注册会
计师,200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 年开始在大华执业,2017 年开始为上海凯鑫提供审计业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0 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姓名李海成,2002 年 2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 年
1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工作,2000 年 1 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12年 1 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2017 年开始为上海凯鑫提供复核业务。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 50 家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
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 55 万元,系按照大华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
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本公司于 2020 年上市,不存在上期审计收费情况。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在查阅了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后,一致认可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审计委员会就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形成了书面审核意见,同意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对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查,认为大华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 2020 年度审计服务过程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全面完成了相关审计工作。续聘审计机构能够保证审计工作的质量,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有利于保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从事公司 2020 年年度审计工作中尽
职尽责,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从事公司会计报表审计工作,能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道德规范,客观、公正地对公司会计报表发表意见。我们同意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会计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会议审议的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会计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上海凯鑫分离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的证明文件;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上海凯鑫分离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