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97 证券简称:山科智能 公告编号:2024-007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7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计划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00 万元(含)且不高于人民币 4,00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5 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等文件。
2024 年 2 月 21 日,公司首次实施了股份回购,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
2024 年 2 月 21 日,公司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公司股份 8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176%,最高成交价为 24.02 元/
股,最低成交价为 23.53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1,899,600.00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2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