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94 证券简称:火星人 公告编号:2021-009
火星人厨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自
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火星人厨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3 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2021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31,218.92 万元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541.47 万元,共计 31,760.39 万
元。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火星人厨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153 号)同意注册,火星人厨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A 股)股票 4,050.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4.07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6,983.50 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
净额为人民币 48,809.95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12 月 28 日划至公司
指定账户,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
并于 2020 年 12 月 28 日出具了“天健验〔2020〕661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
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及第二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
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的议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调整前拟投 调整后拟投
入募集资金 入募集资金
1 智能集成灶产业园项目 69,525.89 52,712.37 31,500.00
2 研发中心及信息化建设技改项目 11,490.47 11,490.47 6,500.00
3 集成灶生产线升级扩产项目 23,718.76 23,718.76 10,809.95
合计 104,735.12 87,921.60 48,809.95
三、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和置换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招股说明书》和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火星人厨具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
〔2021〕13 号),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拟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
募投项目的金额为 31,218.92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 项目投资 调整后拟投 截至2020年 12 拟置换
号 项目名称 总额 入募集资金 月 31 日自有资 金额
金已投入金额
1 智能集成灶产业园项目 69,525.89 31,500.00 31,218.92 31,218.92
2 研发中心及信息化建设技改项目 11,490.47 6,500.00 - -
3 集成灶生产线升级扩产项目 23,718.76 10,809.95 - -
合计 104,735.12 48,809.95 31,218.92 31,218.92
四、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为保障募投项目顺利进行,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根据实际生产经营需要,以自筹资金对上述项目进行前期投入。根据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对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作出的安排,即“如果因经营需要或市场竞争等因素导致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全部或部分项目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需要进行先期投入的,公司将以自有资金或银行借款先行投入,待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以募集资金进行置换。”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与发行申请文件中的内容一致,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 6 个月,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五、募集资金置换发行费用的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费用总额为 8,173.55 万元(不含税)。为保
证公司上市工作的正常运行,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支付部分发行费用。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和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火星人厨具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
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1〕13 号),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实际已支付各项发行费用总计金额为 541.47 万元,公司拟置换金额为 541.47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 发行费用 截至 2020 年 12 月
号 发行费用项目 (不含税) 31 日自有资金已支 拟置换金额
付发行费用金额
1 保荐及承销费 5,235.85 141.51 141.51
2 审计费及验资费 1,415.09 283.02 283.02
3 律师费用 1,018.87 75.47 75.47
4 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 462.26 0.00 0.00
5 发行手续费 41.47 41.47 41.47
合计 8,173.55 541.47 541.47
公司本次拟以募集资金对前述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合计
31,760.39 万元自筹资金一并进行置换。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31,218.92 万元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541.47 万元,共计 31,760.39 万元。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3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 2021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31,218.92 万元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541.47 万元,共计 31,760.39 万元。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置换与发行申请文件中的内容一致,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
(四)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火星人厨具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1〕13 号),认为火星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火星人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2021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
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事宜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二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