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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渥食品:董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3

品渥食品:董事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892  证券简称:品渥食品  公告编号:2021-011

            品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品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通知已于 2021 年 4 月 9 日通过专人送达、电话及邮件等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
  2、本次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21 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上海市
普陀区长寿路 652 号 10 号楼 301 室会议室召开。

  3、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牧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其中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有 4 人,分别为宋奇峰、李峰、万希灵、徐国辉。

  4、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审慎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0 年年度报告》中“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以及“第十节 公司治理”部分相关内容。

  公司独立董事李峰、万希灵、徐国辉分别向董事会递交了《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公司<2020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议了总经理王牧先生提交的《2020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报告内容涉及公司 2020 年工作回顾及 2021 年工作计划。

  表决结果: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3、《关于公司<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0 年年度报告》中“第十二节 财务报告”部分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的信会师报字第 ZA11350号《2020 年度审计报告》确认,公司 2020 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35,843,125.29 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92,054,525.64 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按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9,205,452.56 元,剩
余未分配利润 219,474,769.47 元。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合并报表可
供分配的利润为355,440,660.21 元,经审计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 219,474,769.47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稳定性和持续性,使投资者对未来分红有更加明确与合理的预期,切实提升对公司投资者的回报。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现拟定如下分配预案:

  以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股本总数 100,000,000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
现金股利 2.7 元人民币(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27,000,000 元(含税)。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剩余未分配利润 192,474,769.47 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后至实施前,若公司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关于公司<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保荐机构对此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会计师事务所对此事项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表决结果: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 票。

    6、《关于公司<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保荐机构对此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7、《关于公司 2021 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和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同意不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薪酬,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董事根据其担任的公司经营管理职务及岗位职能领取薪酬。

  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 10 万元人民币/年(含税),独立董事津贴符合目前市场水平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比较切实、公允。

  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因利益冲突回避表决。赞成票 0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
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关于公司 2021 年度高管薪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董事会同意在公司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依据其所担任的公司经营管理职务及岗位职能领取薪酬。基本薪酬主要根据岗位、同行业工资水平、任职人员资历等因素,结合公司目前的盈利状况确定区间范围。

  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如下:

    8.01 王牧先生薪酬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
事王牧先生及一致行动人董事徐松莉女士回避表决。

  8.02 宋奇峰先生薪酬 表决结果:赞成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
事宋奇峰先生回避表决。

  8.03 朱国辉先生薪酬 表决结果:赞成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
事朱国辉先生回避表决。

  8.04 赵宇宁先生薪酬 表决结果:赞成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
事赵宇宁先生回避表决。

  8.05 吴鸣鹂女士薪酬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9、《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质,在担任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独立、客观、公正地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有效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聘任期限一年。相关年度审计费用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 2021 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

  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0、《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金山石化支行申请综合授信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整(授信期限:2 年)、向中国光大银行松江支行申请综合授信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整(授信期限:1 年)、向中国银行普陀支行申请综合授信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整(授信期限:1 年),上述申请综合授信最高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2.2 亿元整。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保函,信用证,进口融资等。

  以上申请的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

  表决结果: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11、《关于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等相关公告。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同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2、《关于公司<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3 号—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6 年修订)》等规定,公司编制了《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同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13、《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 2020 年度及以前各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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