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89 证券简称:爱克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5
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3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逐
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将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4 名,独
立董事 3 名,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议,同意提名谢明武先生、张锋斌先生、冯仁荣先生、罗峥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方吉鑫先生、肖渊先生、何世永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各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肖渊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候选人任职资格和条件符合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关于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和条件的规定。
上述 3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条件和任职资格出具了审查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其他说明事项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上述换届选举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方式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分别进行表决,选举产生 4 名非独立董事和 3 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上市公司其他董事任期相同,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但是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公司独立董事钱可元先生、杨高宇先生因连任时间满六年,在公司新一届董事会产生后,将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及董事会各相关专门委员会的职务。钱可元先生、杨高宇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钱可元先生、杨高宇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勤勉尽责、独立公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
对钱可元先生、杨高宇先生在担任独立董事的任职期间为公司及董事会所做的贡献给予高度评价,并表示衷心感谢!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9 月 23 日
附件:
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谢明武先生,1974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
权,毕业于江西财经大学财政学专业、经济法专业,本科学历。1998年至 2001 年,任中国航天科工集团第十研究院(前身为○六一基地)审计员,2001 年至 2003 年,任深圳市泛海三江电子有限公司财务经
理,2006 至 2009 年,任深圳磊明科技有限公司销售总监,2009 年 9
月至 2012 年 4 月任公司董事、总经理,2012 年 4 月至 2016 年 12 月
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6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谢明武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日,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4,533.75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9.06%。谢明武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等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禁止任职的情形,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
2.张锋斌先生,1972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
权,毕业于郑州大学焊接工艺及设备专业,本科学历。2000 年 8 月至2002 年 10 月,任西安东强导航技术有限公司研发部结构设计工程师;
2004 年 8 月至 2009 年 8 月,任深圳磊明科技有限公司技术总监;
2009 年 9 月至 2012 年 4 月任公司副总经理,2012 年 4 月至 2016 年
12 月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16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张锋斌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561.99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01%。张锋斌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等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禁止任职的情形,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
3.冯仁荣先生,1982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
权,毕业于湖南理工学院工商企业管理专业,大专学历。2007 年 6 月至 2009 年 8 月,任深圳磊明科技有限公司华南大区销售经理;2009
年 9 月至 2012 年 4 月任公司监事,2012 年 4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常
务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冯仁荣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8,774,01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62%。冯仁荣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等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禁止任职的情形,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
4.罗峥先生,罗峥先生,1978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
久居留权。2006 年 9 月-2008 年 5 月就读于美国纽约理工学院,工商
管理硕士;2017 年 10 月-2020 年 11 月就读于长江商学院,EMBA。
1999 年 10 月-2006 年 4 月就职于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担任项目
经理;2006 年 5 月-2013 年 5 月就职于深圳发展银行(后合并为平安
银行),历任总行计财管理部室经理、总助、总行财务会计部副总经
理;2013 年 6 月-2021 年 4 月就职于平安银行,历任交通金融事业部
副总裁、总裁,汽车生态事业部总裁、平安银行福州分行行长;2022
年 1 月-2023 年 3 月就职于深圳市博众信合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担任合伙人;2023 年 04 月至今就职于深圳明德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日,罗峥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等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禁止任职的情形,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方吉鑫先生,1982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
权,毕业于武汉大学法学院,民商法学研究生。具备律师职业资格、
证券从业资格、独立董事任职资格。2005 年 3 月-2005 年 11 月,就
职于广东新东方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2005 年 11 月-2008 年 6 月,
就职于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2008 年 6 月-2012 年 10 月,
就职于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担任合规管理部律师;2012 年 10 月-2021 年 4 月,就职于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20 年 1 至今,深圳市新为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监事;2021 年 4 月至今,任深圳市哈德胜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2014 年 6 月至今,任伟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2022 年 2 月至今,任内蒙古显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 10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方吉鑫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等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禁止任职的情形,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
2.肖渊先生,1973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大专学历,江西财经大学 MBA(在读),持有中国
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2013 年 08 月-2015 年 07 月任深圳博广天兴食
品有限公司、福建东山博广天兴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5 年07月-2018年08月任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监;2018
年 08 月-2019 年 06 月任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2019 年 07 月-2022 年 06 月任深圳联诚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
监;2022 年 07 月-2023 年 09 月任深圳振兴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
伙)审计总监;2023 年 03 月至今任深圳亚太航空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 年 09 至今任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副所长。
截至本公告日,肖渊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等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禁止任职的情形,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