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于 2020 年 6 月 17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
表共 30 名,所代表的股份数为 11,700 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00%。本次会
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并通过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及撤销经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相关决议的议案》
全体股东一致同意终止及撤销经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相关决议的全部内容。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总有效表决股数为 11,700 万股。同意 11,700 万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的议案》
全体股东一致认为公司符合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要求和条件,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具体方案:
1、发行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总有效表决股数为 11,700 万股。同意 11,700 万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2、发行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总有效表决股数为 11,700 万股。同意 11,700 万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3、发行股票的面值: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总有效表决股数为 11,700 万股。同意 11,700 万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4、发行股票数量: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为不超过 3,900 万股,不低于发行后总股本的 25%,最终发行数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仅公司发行新股,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老股)。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总有效表决股数为 11,700 万股。同意 11,700 万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5、发行对象: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户且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办法》规定的境内自然人、法人等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总有效表决股数为 11,700 万股。同意 11,700 万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6、发行方式: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社会公众投资者按市值申购相结合的方式或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其他方式。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总有效表决股数为 11,700 万股。同意 11,700 万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7、定价方式:由公司与主承销商根据市场情况等因素,通过向符合条件的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公司、合格境外投资者和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机构投资者询价的方式确定发行价格,或采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其他定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总有效表决股数为 11,700 万股。同意 11,700 万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8、承销方式: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总有效表决股数为 11,700 万股。同意 11,700 万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9、发行费用:本次发行上市的承销费用及其他发行费用(包括律师费用、审计费用、发行手续费等)由公司承担。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总有效表决股数为 11,700 万股。同意 11,700 万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10、决议有效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总有效表决股数为 11,700 万股。同意 11,700 万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募集资金投向及可行性方案的议案》
1、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所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全部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及主营业务发展所需的营运资金,具体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万元)
1 LED景观照明灯具和智慧控制器生 50,558.76 50,558.76
产项目
2 智能研究院建设项目 3,913.99 3,913.99
3 补充流动资金 30,000.00 30,000.00
合计 84,472.75 84,472.75
2、全体股东一致同意上述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3、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建立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募集资金将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专款专用。
4、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如果募集资金金额不足以满足以上项目拟投入的募集资金总额,公司将利用自有资金或通过银行借款等方式予以解决。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若公司已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
的,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将予以置换。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总有效表决股数为 11,700 万股。同意 11,700 万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前滚存利
润的分配方案》
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公司截至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前形成的滚存利润由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享。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总有效表决股数为 11,700 万股。同意 11,700 万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五、审议通过《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有关事宜的议案》
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有关事宜,具体授权内容为:
1、授权董事会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和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制定、实施或调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具体方案;
2、授权董事会向证券监管部门提出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并回复相关反馈意见;
3、授权董事会根据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确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具体时间、发行数量、发行方式、发行价格等具体事项;
4、授权董事会根据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方案的实施情况、市场条件、政策环境以及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对募集资金投向、取舍及投资金额作适当的调整;确定募集资金项目的投资计划进度、轻重缓急排序;签署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运作过程中的重大合同;
5、授权董事会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或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对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相关具体事项做出调整;
6、授权董事会根据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办理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相关手续;
7、授权董事会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签署、修改与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有关的一切必要的文件;
8、授权董事会在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后,办理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验资、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的审批、登记、备案手续;
9、授权董事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办理与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有关的其他必要事宜;
10、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总有效表决股数为 11,700 万股。同意 11,700 万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六、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上市后三年
内公司稳定股价预案的议案》
全体股东一致同意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公司稳定股价的预案。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总有效表决股数为 11,700 万股。同意 11,700 万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就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创
业板上市有关事项的承诺及其约束措施的议案》
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公司就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有关事项的承诺及其约束措施。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总有效表决股数为 11,700 万股。同意 11,700 万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上市后
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的议案》
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上市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总有效表决股数为 11,700 万股。同意 11,700 万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九、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
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后实施。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总有效表决股数为 11,700 万股。同意 11,700 万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上市后
三年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