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88 证券简称:稳健医疗 公告编号:2021-025
稳健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5 月 10 日(星期一)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10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10 日 9:15-15:00.
(四)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布龙路 660 号稳健工业园公司会议室。
(五)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六)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建全先生
(七)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八)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32 人,代表股份 381,358,214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89.417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9 人,代表股份 335,711,386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78.714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3 人,代表股份 45,646,828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10.7028%。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9 人,代表股份 35,048,134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8.217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7 人,代表股份 23,901,306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5.604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2 人,代表股份 11,146,82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2.6136%。
3、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董事、监事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公司部分高管及保荐机构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81,356,91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7%;反
对 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2%;弃权 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1%。
(二)审议通过《 关于<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81,356,91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7%;反
对 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2%;弃权 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1%。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81,356,91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7%;反
对 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2%;弃权 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四)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81,356,91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7%;反
对 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2%;弃权 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1%。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81,356,91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7%;反
对 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2%;弃权 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5,046,83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3%;反对 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6%;弃权 4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1%。
(六)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81,308,61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70%;反
对 49,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3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4,998,53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585%;反对 49,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415%;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七)审议通过《关于确认 2020 年度公司非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81,356,91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7%;反
对 1,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5,046,83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3%;反对 1,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7%;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八)审议通过《关于确认 2020 年度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81,356,91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7%;反
对 1,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5,046,83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3%;反对 1,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7%;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81,356,91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7%;反
对 1,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5,046,83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3%;反对 1,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7%;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十) 审议通 过《 关于制 定 <会计师 事务 所选聘 制度 >的议 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81,356,91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7%;反
对 1,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十一 )审议 通过 《关于 修订 <董事 会议 事规则 >的 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79,144,62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196%;反
对 2,213,58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580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十二 )审议 通过 《关于 修订 <募集 资金 管理制 度 >的议案 》
总表决情况:同意 379,144,62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196%;反
对 2,213,58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580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十三 )审议 通过 《关于 修订 <对外 投资 管理制 度 >的议案 》
总表决情况:同意 379,144,62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196%;反
对 2,213,58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580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十四 )审议 通过 《关于 修订 <对外 担保 管理制 度 >的议案 》
总表决情况:同意 379,144,62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196%;反
对 2,213,58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580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十五 )审议 通过 《关于 修订 <关联 交易 管理制 度 >的议案 》
总表决情况:同意 379,144,62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196%;反
对 2,213,58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580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十六 )审议 通过 《关于 修订 <累积 投票 制实施 细则 >的议 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79,144,62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196%;反
对 2,213,18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5803%;弃权 40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1%。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住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81,356,91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7%;反
对 1,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