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87 证券简称:谱尼测试 公告编号:2021-081
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7 日召开
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含 1.5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含 3 亿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十二个月之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前述理财产品范围包括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保本保收益型现金管理计划、资产管理计划,保本浮动收益型现金管理计划、资产管理计划等。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协议,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该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十二个月之内有效。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具体情况公
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835 号)同意注册,首次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9,000,000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44.47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844,930,000.00 元,减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76,420,250.01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768,509,749.99 元。立信会计师
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0]第 ZG11784 号《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管理,并于 2020 年 9 月23 日与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2020 年 9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
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上海谱尼认证技术有限公司及谱尼测试集团武汉有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2020 年 9 月 28日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2020 年 9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
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议案》,并于 2020 年 10 月 16 日召开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
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5亿元(含 5.5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决议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0 年 10 月 1 日及 2020 年 10 月 16 日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3、2020 年 10 月 14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
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
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预先已投入募投
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为人民币 22,384.39 万元。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鉴
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 ZG11854 号)。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2020 年 10 月 14 日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4、2021 年 3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
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募 投项目“新建生产及辅助用房项目”将实施主体由上海谱尼认证技术有限公司变 更为谱尼测试集团上海有限公司,募投项目“谱尼测试研发检测基地及华中区运 营总部建设项目”将实施主体由谱尼测试集团武汉有限公司变更为武汉汽车车身 附件研究所有限公司和武汉谱尼科技有限公司。除上述变更部分实施主体外,本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投入额、建设内容等不发生变化。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2021 年 3 月 19 日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号 存放金额
谱尼测试集团股份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11050163360009999988 13,827,547.33
有限公司 司北京中关村分行
谱尼测试集团股份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 632349905 5,179,879.66
有限公司 司北京分行
谱尼测试集团武汉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 110060974013000598268 32,499,168.86
有限公司 京上地支行
武汉谱尼科技有限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 110060974013001224015 9,969,912.21
公司 京上地支行
武汉汽车车身附件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 110060974013001224188 9,732,082.31
研究所有限公司 京上地支行
上海谱尼认证技术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 216550100100046533 4,345,174.54
有限公司 海芷江支行
谱尼测试集团上海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 216550100100056882 40,949,447.70
有限公司 海芷江支行
1、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分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就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与开户银行、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2020 年 9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
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上海谱尼认证技术有限公司及谱尼测试集团武汉有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基于前述募集资金使用安排,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上地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芷江支行及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监管协议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3、2021 年 3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
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募投项目“新建生产及辅助用房项目”将实施主体由上海谱尼认证技术有限公司变更为谱尼测试集团上海有限公司,募投项目“谱尼测试研发检测基地及华中区运营总部建设项目”将实施主体由谱尼测试集团武汉有限公司变更为武汉汽车车身附件研究所有限公司和武汉谱尼科技有限公司。基于前述募集资金使用安排,公司及谱尼测试集团上海有限公司、武汉汽车车身附件研究所有限公司、武汉谱尼科技有限公司,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芷江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上地支行及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监管协议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进度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2、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的理财产品(包括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保本保收益型现金管理计划、资产管理计划,保本浮动收益型现金管理计划、资产管理计划等。)
3、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含 1.5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人
民币 3 亿元(含 3 亿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4、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协议,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
5、决议有效期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十二个月之内有效。
6、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7、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虽然理财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