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84 证券简称:狄耐克 公告编号:2023-042
厦门狄耐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董事长、监事会主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
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狄耐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26
日在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 4 名非独立董事、3 名
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选举产生了 2 名非职工代表监事,与公
司 2023 年 5 月 10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 1 名职工代
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均为自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2023 年 5 月 26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公司第三 届监事会主席,并聘任了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 代表,相关人员简历详见附件。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已完成,现将相关 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4 名、独立董事 3 名,
具体成员如下:
非独立董事:缪国栋先生(董事长)、庄伟先生、陈杞城先生、李承超先生
独立董事:李诗女士、白劭翔先生、郑文礼先生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三年。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人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总人数的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二、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具体成员如下:
战略委员会:缪国栋先生(主任委员)、庄伟先生、陈杞城先生
审计委员会:李诗女士(主任委员)、白劭翔先生、李承超先生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白劭翔先生(主任委员)、庄伟先生、郑文礼先生
提名委员会:郑文礼先生(主任委员)、陈杞城先生、李诗女士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战略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召集人)为公司董事长,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上述委员任期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 2 名、职工代表
监事 1 名,具体成员如下:
非职工代表监事:蒋伟文先生(监事会主席)、郑陈英女士
职工代表监事:卓光玲女士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成员中职工代表监事的人数未低于监事会总人数的三分
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四、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聘任情况
总经理:缪国栋先生
副总经理:庄伟先生、黄发扬先生、林丽梅女士
财务总监:胡春华先生
董事会秘书:林丽梅女士
证券事务代表:冯清清女士
上述人员任期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秘书林丽梅女士及证券事务代表冯清清女士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相关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其任职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事会秘书林丽梅、证券事务代表冯清清
电话:0592-5760257
传真:0592-5760257
电子信箱:dnake@dnake.com
联系地址:厦门火炬高新区火炬园创新路 2 号兴联电子大厦五楼
六、公司部分董监高任期届满离任情况
因任期届满,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侯宏强先生、吴再添先生,独立董事韩庆东先生、赵正挺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职务;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赵宏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监事职务;侯宏强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侯宏强先生、赵宏先生离任后仍继续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截至
本公告披露日,侯宏强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0,503,08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17%,赵宏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616,68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4%。吴再添先生、韩庆东先生、赵正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上述人员在任期届满离任后半年内,仍将继续遵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对离任董监高股份转让的规定,并切实履行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公司对侯宏强先生、吴再添先生、韩庆东先生、赵正挺先生、赵宏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对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厦门狄耐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二十六日
附件一:
厦门狄耐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成员简历
非独立董事简历:
缪国栋先生,196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无线电电子学系无线电技术专业,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2011 年 2 月至
2017 年 1 月,担任厦门狄耐克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17 年 2 月至 2017 年
5 月,担任厦门狄耐克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7 年 5 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目前担任厦门市第十四届政协常务委员、厦门市工商联总商会副会长、厦门市人工智能行业协会会长、厦门市开源芯片产业促进会监事长等职位,荣膺“福建省非公有制经济优秀建设者”、“厦门市第十一批拔尖人才”、“厦门市本土领军人才”、“中国安防年度人物”、“中国安防报警系统标准化委员会专家”、“中国智能化建筑及居住数字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专家”及“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专家”等数十项个人殊荣。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缪国栋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65,573,55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6.02%,并通过厦门鑫合创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7,01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75%,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缪国栋先生与公司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禁止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
庄伟先生,197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计算机及其应用
专业,大专学历。2008 年 8 月至 2018 年 5 月,担任厦门狄耐克电子科技有限公
司总工程师;2017 年 5 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18 年 6 月至今,
担任公司海外部负责人。国际电工委员会报警与电子安防系统技术委员会楼宇对讲系统项目组专家。曾被评为“公安部科学技术奖一等奖”殊荣。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庄伟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6,703,82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63%,是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庄伟先生与公司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禁止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陈杞城先生,198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有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2011 年 4 月至 2017 年 6 月,担任厦门狄耐克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开发二部经理;
2017 年 6 月至 2018 年 6 月,担任厦门狄耐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发二部经
理;2018 年 6 月至 2020 年 2 月,担任厦门狄耐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
心技术总监;2020 年 2 月至今担任厦门狄耐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工程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杞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3,248,91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9%,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
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 条所规定的禁止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李承超先生,198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香港中文大学会计学硕士学位,研究生学历。现任福建启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启诚(厦门)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睿视智觉(厦门)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七桃科技有限公司董事、福建晋工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监事、央银(厦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青岛共创启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厦门市启诚和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等。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承超先生通过厦门市启诚和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13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045%,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禁止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