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83 证券简称:龙利得 公告编号:2022-050
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投资建设河南绿色智能文化科创园项目并转让控
股子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风险提示:
1.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投资建设河南绿色智能文化科创园项目并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议案》。
2.本次终止投资项目相关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3.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终止投资项目相关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4.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该控股子公司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5.公司不存在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财务资助、委托子公司理财以及其他控股子公司占用本公司资金的情况。
6.控股子公司不存在为他人提供担保、财务资助等情况,与交易对手方不存在经营性往来。
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0 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投资建设河南绿色智能文化科创园项目并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议案》。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项目概况
公司于2021年8月22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四次会议,于 2021 年 9 月 8 日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均审议通过
《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和《关于拟与新乡平创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投资建设“绿色智能文化科创园项目”,项目聚焦于本公司主营业务即绿色环保数字彩印、高级瓦楞工业终端产品智能制造等,项目投资总额预计不超过 10 亿元。为了更好地履行《龙利得(河南)绿色智能文化科创园投资协议》,公司与新乡市平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创投资”)签署《合作框架协议》,双方拟合作在新乡市平原示范区
设立合资公司龙利得智能科技(河南)有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8 月 24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3)和《关于拟与新乡平创设立合资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34),2021 年 9 月 8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43)和《关于设立控股子
公司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4),2021 年 12 月 27 日
刊登于巨潮资讯网《关于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暨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56)。
二、终止投资项目概况
(一)终止投资原因
自取得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公司积极组建项目团队,成立项目小组推进项目规划建设等相关工作,并投入资金支付前期相关费用,同时就项目投资事项与示范区保持持续性的沟通。但鉴于新冠疫情、经济环境变化等原因,致使本项目无法按原计划融资且后续预计难以按预期开展建设,公司根据整体战略发展的要求,结合自身生产经营管理及项目实施具体情况,综合评估认为目前该项目的实施条件、实施环境及要求发生较大变化,导致近阶段已无法满足项目推进实施的需求。公司经审慎研究,认为继续推进该项目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风险,为避免造成更大损失,公司与示范区协商一致,决定终止投资河南绿色智能文化科创园项目,并以转让控股子公司即项目公司全部股权的方式退出该项目。
(二)终止投资的审批程序
该事项已经 2022 年 12 月 20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同意公司终止投资建设河南绿色智能文化科创园项目,并转让控股子公司全部股权,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终止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拟与新乡市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签署《合同解除协议》、与新乡市平创投资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合同》,即将控股子公司 90%股权以925.84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新乡市平创投资有限公司。转让价格系根据审计评估结果和双方经友好协商确定。
1. 交易对手方(1)
名称:新乡市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
法人代表:岳永鹏
地址:河南省新乡市滨湖大道与太行大道市民之家
新乡市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新乡市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董监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2.交易对手方(2)
(1)基本信息:
交易对手方公司名称:新乡市平创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700MA45BXPJ3L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韦有明
注册资本:6,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新乡市平原示范区祝楼乡龙源社区二期综合服务楼 201 室
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对外投资;股权投资;资产管理;投资咨询;商务咨询;企业管理与服务;物业管理。
(2)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1 新乡市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境内国有法人 100.00% 6,000 万
合计 100.00% 6,000 万
新乡平原新区管委会财政局持有新乡市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100%股权。
(3)关联关系说明:平创投资及其指定的出资人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董监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4)新乡市平创投资有限公司最近一年财务数据
本次交易的实质交易对手方新乡市平创投资有限公司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度
营业收入 1,107.87
净利润 59.64
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6,928.31
负债总额 824.81
所有者权益 6,103.50
(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平创投资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完全具有履约能力和付款能力。
2. 标的公司基本信息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龙利得智能科技(河南)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献忠
注册资本:30,000 万元人民币(目前实缴资本为 1,345.54 万元人民币,其
中公司实缴资本为 945.54 万元,平创投资实缴资本为 400.00 万元)
注册地址:河南省新乡市平原示范区滨湖大道 9 号市民之家 210 房间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智能控制系统集成;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工业设计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2)主要财务数据经营及财务状况
标的公司设立后股东对其认缴的 300,000,000 元注册资金,目前已实缴
13,455,368.88 元,但未开展实际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 2022 年 10 月 31 日,经审计机构审计控股子公司非流
动性资产合计 55,636,525.03 元,负债合计 52,029,541.37 元,所有者权益
3,606,983.66 元。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出资方式
平创投资 3,000.00 10.00% 货币
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7,000.00 90.00% 货币
合计 30,000.00 100.00%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标的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元) 实缴出资(元) 持股比例
平创投资 300,000,000 13,455,368.88 100%
合 计 300,000,000 13,455,368.88 100%
(4)经核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公示信息,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龙利得智能科技(河南)有限公司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5)其他说明
本次出售的标的为公司持有的控股子公司龙利得智能科技(河南)有限公司90%的股权,标的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存在涉及有关股权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亦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等事项。标的公司签署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编号为 410725-CR-2021-PYXQ-0014),本次交易完成后土地使用权、政府补贴均由标的公司承接;公司不再持有龙利得智能科技(河南)有限公司股权,不会新增同业竞争事项,亦不存在公司以经营性资金往来的形式变相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情形。
3. 《合同解除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新乡市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
法定代表人:岳永鹏
地址:河南省新乡市滨湖大道与太行大道市民之家
乙方: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龙平
地址:安徽省明光市工业园区体育路 150 号
丙方:新乡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