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 有创新投入大、新旧产业融合成功与否存在不确定性、尚处于成长期、经营风险高、业 绩不稳定、退市风险高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 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浙江万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省天台县福溪街道兴业东三街 15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 股 说 明 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上海市中山南路 318 号东方国际金融广场 24 层)
发行人声明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注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本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承诺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本次股票的发行总量为 3,931.34 万股,发行数量占公
发行股数 司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25%。本次发行仅限于公司
发行新股,不涉及公司现有股东将其持有的股份以公
开发行方式一并向投资者发售(老股转让)的情形
每股面值 1.00 元人民币
每股发行价格 10.33 元/股
发行日期 2020 年 8 月 25 日
拟上市的交易所和板块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发行后总股本 15,725.34 万股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2020 年 8 月 31 日
重大事项提示
发行人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以下重大事项及风险,并认真阅读“第四节 风险因素”一章的全部内容。
一、需要特别关注的风险因素
(一)依赖于国内电力行业客户及智能电网投资的风险
发行人主要产品为智能电表及用电信息采集系统等产品,主要客户为国家电网及南方电网等电力系统客户,公司业务发展同电网投资规模、发展规划密切相关。智能电网建设受国家宏观经济发展状况、智能电网总体投资安排等因素影响较大。尽管国内电网投资在可预见的未来有较为明确的投资进度安排和增长预期,但如果未来宏观经济波动、智能电网建设投资安排发生变化,公司业务发展和经营业绩将受到一定影响。
(二)市场竞争加剧风险
为实现电网智能化建设目标,国家电网和南方电网均对智能电表和用电信息采集系统产品制订了统一的技术标准,并通过招标模式进行采购,市场竞争更趋激烈。同时国内智能用电仪表领域的主要供应商包括林洋能源、炬华科技、海兴电力等均为上市公司,具有较强实力和多元化融资渠道。未来,随着技术进步和产品升级换代以及国家电网、南方电网等下游客户对产品质量、技术实力、生产规模和管理水平要求的不断提高,公司在竞争中市场份额的提升和保持存在一定的风险。
(三)募投项目实施的风险
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建设工程、装修工程、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工程等多个环节,组织和管理工作量大,受到市场变化、工程进度、工程管理等因素的影响。虽然公司在项目实施组织、施工进度管理、施工质量控制和设备采购管理上通过规范流程采取了措施,但仍然存在不能全部按期竣工投产的风险。
公司募投项目拟投资规模是基于现有市场环境测算得出的,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受到人力成本、设备价格等因素的影响,存在实施投入增加、建设成本提高的风险。
(四)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发行人的股本及净资产均将有所增加。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陆续投入,将显著增加营运资金,扩大业务规模,促进业务发展,对未来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但考虑到募集资金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过程和时间,在募集资金投入产生效益之前,发行人利润实现和股东回报仍主要依赖现有业务。如果发行人受经济周期、投资规划、技术进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等各项因素影响,净利润不能保持较快的增长速度,则发行人短期内可能存在因股本总额增加导致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即期回报指标被摊薄的风险。
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理性投资,关注本次发行股票后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五)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公司主要产品为智能电表及用电信息采集系统等产品,客户主要为国家电网、南方电网及其下属公司。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公司对国家电网及南方电网的销售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89.07%、88.37%和 88.29%。由于国家电网及南方电网在产业链中处于主导地位,发行人客户集中度高。发行人对国家电网及其下属公司存在重大依赖,但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尽管公司近年来持续入围电网公司招标,业务覆盖区域不断扩大,但如果未来国家电网及南方电网的投资安排、经营制度或经营模式发生变化,或者公司不能保持及提升现有服务质量,无法满足客户的需求,则可能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六)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减值风险
天台民生村镇银行系发行人参股子公司,截至目前,公司持有天台民生村镇银行 312.00 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5.20%。目前,天台民生村镇银行经营情况良
好,如果未来天台民生村镇银行经营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则公司对其投资存在减值的风险,从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构成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持续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因素
对本公司持续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因素包括:依赖于国内电力行业客户及智能电网投资的风险、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等,公司已经在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中进行了分析及披露。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虽然在发展过程中面临一些不确定性因素,但这些因素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产生重大的不利影响。
三、保荐机构对发行人是否具备持续盈利能力的核查结论意见
经核查,发行人的经营模式、产品或服务的品种结构未发生重大变化;发行人的行业地位或发行人所处行业的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发行人在用的商标、专利等重要资产或者技术的取得和使用不存在重大不利变化的风险;发行人最近一年的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对关联方或者有重大不确定性的客户不存在重大依赖;发行人不存在最近一年的净利润主要来自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的投资收益的情形。
保荐机构认为,报告期内发行人经营状况及财务状况良好,根据发行人所处行业未来发展趋势以及发行人实际经营状况判断,发行人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及持续盈利能力。
四、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经营情况
(一)2020 年 1-6 月财务信息及审计截止日后经营状况
公司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审计截止日为 2019 年 12 月 31 日。财务报告审计
截止日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的整体经营环境和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各项业务运转正常,经营状况良好。天健所对公司 2020 年 1-6 月份财务报告进行了审阅,并出具了“天健审〔2020〕8793 号”《审阅报告》。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的资产总额 71,471.50 万元,负债总额 28,718.47 万
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42,753.03 万元。2020 年 1-6 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6,438.88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567.29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038.12 万元,营业收入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变动分别为-3.37%和 14.99%。其中,第二季度营业收入 19,942.07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247.62 万元,较上年同期分别增长 16.63%和 55.31%,增长迅速。
(二)2020 年前三季度业绩预计情况
2020 年 1-9 月,公司营业收入预计为 39,147.70 万元至 43,062.47 万元,较上
年同期增长-3.46%至 6.20%;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为 6,315.21 万元至6,946.73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23.61%至 35.97%;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为 5,756.37 万元至 6,332.01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3.80%至 36.18%。
上述 2020 年 1-9 月业绩情况系公司初步预计数据,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
或业绩承诺。
五、新冠疫情对发行人生产经营情况的影响
受新冠疫情影响,公司推迟 2020 年春节后的复工时间。目前公司已完全复工复产,主要应在年内完成的订单未受到实质性影响,预计 2020 年生产经营及业绩与去年相比不会受到重大不利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1、业绩影响情况
根据天健所出具“天健审〔2020〕8793 号”《审阅报告》,公司 2020 年上半
年营业收入为 26,438.88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4,038.12 万元,较去年同期变动分别为-3.37%和 14.99%,公司业绩未受到重大不利影响。基于公司主要客户、在手订单、业务模式及收入确认政策的情况,受新冠疫情影响,公司生产的开展和销售的实现将一定程度向后推迟,但主要应在年内完成的订单不会受到实质性影响。发行人将通过合理安排生产、增加生产人员等方式弥补该段时间给生产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
2、生产影响情况
2020 年 2 月 17 日起,根据所在地政府要求,公司在严格做好安全防护的基
础上逐步复工。公司生产经营场所主要位于浙江省台州市天台县,研发中心位于杭州市,均以本地员工为主。公司复工复产情况正常,生产经营情况良好。
3、销售影响情况
公司主要通过招投标获取业务,根据中标省份情况,按照国家电网、南方电网等的要求与其下属公司签订供货合同,并根据要求完成交货。受新冠疫情影响,公司主要客户推迟供货需求,但未出现订单取消或中止执行的情形,国家电网等主要客户已恢复正常供货需求。
4、采购影响情况
公司主要原材料为电子器件、线路板、结构件等,公司一般根据订单情况、未来原材料价格走势预测等进行相应的原材料备货,目前公司上述主要原材料备货充足,可满足短期内生产所需。
针对疫情影响,公司已经采取了大量行之有效的措施,包括合理安排生产、增加生产人员,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