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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879 深市 大叶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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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叶股份:关于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及聘任公司财务副总监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5-28

大叶股份:关于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及聘任公司财务副总监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879      证券简称:大叶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2
          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及聘任公司财务副总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情况

  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董事会于近日收到黄国永先生、方友胜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黄国永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辞职后黄国永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进行。方友胜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方友胜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进行。

  黄国永先生上述职务原定任期为2019年12月16日至2022年12月15日止。
方友胜先生上述职务原定任期为 2020 年 10 月 26 日至 2022 年 12 月 15 日止。
  根据《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黄国永先生、方友胜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黄国永先生、方友胜先生的所负责的工作已实现平稳交接、过渡,黄国永先生、方友胜先生的离职不会对公司的正常工作及生产经营带来负面影响。

  截至公告披露日,黄国永先生、方友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黄国永先生、方友胜先生任职期间所做的工作及对公司
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财务副总监聘任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聘任公司财务副总监的议案》。为适应公司的发展需要,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总经理叶晓波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董黎慧女士为公司财务副总监,作为本公司财务负责人并负责本公司财务工作,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董黎慧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聘任公司财务副总监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经核查,我们认为董事会关于公司本次财务副总监的聘任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资格条件、经营和管理经验、专业素养等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并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的同意,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公司聘任的财务副总监具备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关于聘任公司财务副总监的议案。

                                        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28 日
附件: 董黎慧女士简历

  董黎慧,女,中国籍,1977 年 8 月出生,宁波高等专科学校会计专业大专
毕业。1999 年 7 月至 2007 年 3 月曾任宁波蓝达实业有限公司主办会计;2007
年 3 月至今历任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主办会计、财务副经理、财务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董黎慧女士通过员工持股平台余姚德创骏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 0.0625%,其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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