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75 证券简称:捷强装备 公告编号:2021-063
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
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10 月 15 日通过书面方式送达。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5
日以现场结合线上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监事郑杰以线上通讯方式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叶凌先生主持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
告>全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公告编号:2021-064)。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审议,为提高超募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同意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 6,700.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 29.55%,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之内有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公司最近 12 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5)。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表决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10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