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70 证券简称:欧陆通 公告编号:2023-061
深圳欧陆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9 月 15 日(星期五)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 年 9 月 15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9 月 15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9 月 15 日 9:15-
15:00。
2、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固戍二路星辉科技园 A 栋深圳欧
陆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A栋2号会议室。
3、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深圳欧陆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合球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召开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46 人,代表股份
64,573,966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511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3 人,代表股份 62,103,277 股,
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2.043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3 人,代表股份 2,470,689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2.4683%。
2、中小投资者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及其授权委托代表 43 人,代表
股份 2,470,689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68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及其授权委托代表 0 人,代表股份 0 股,
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3 人,代表股份 2,470,689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2.4683%。
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任上市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注:截止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 101,752,000 股,其中公
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 1,655,300 股,该回购股份不享有表决权,因此本次股东大会享有表决权股份数为 100,096,700 股。)
3、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经投票表决,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64,569,26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27%;反对 4,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7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2,465,98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098%;反对 4,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0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2、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方式逐项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及结果如下:
2.01.选举王合球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 64,568,89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2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2,465,61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946%。
上述同意票数已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王合球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三年。
2.02.选举蒋书兴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 64,568,86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2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2,465,58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936%。
上述同意票数已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蒋书兴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三年。
2.03.选举王越天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 64,568,86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2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2,465,58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936%。
上述同意票数已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王越天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三年。
2.04.选举王芃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 64,568,86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2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2,465,58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936%。
上述同意票数已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王芃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三年。
2.05.选举赵红余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 64,568,86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2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2,465,58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936%。
上述同意票数已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赵红余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三年。
2.06.选举尚韵思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 64,568,87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2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2,465,59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938%。
上述同意票数已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尚韵思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三年。
3、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方式逐项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及结果如下:
3.01.选举游晓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 64,568,87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2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2,465,60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941%。
上述同意票数已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游晓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三年。
3.02.选举李志伟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 64,568,86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2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2,465,58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936%。
上述同意票数已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李志伟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三年。
3.03.选举杨小平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 64,568,86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2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2,465,58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936%。
上述同意票数已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杨小平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三年。
4、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方式逐项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及结果如下:
4.01.选举李美琴女士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 64,568,87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2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2,465,59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939%。
上述同意票数已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李美琴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三年。
4.02.选举徐展君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 64,568,86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2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2,465,58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936%。
上述同意票数已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徐展君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三年。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的常宝律师、杨小昆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欧陆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认为: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召集人的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