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70 证券简称:欧陆通 公告编号:2023-056
深圳欧陆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深圳欧陆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决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拟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6 名,独立董事 3 名。经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提名王合球先生、蒋书兴先生、王越天先生、王芃先生、赵红余先生、尚韵思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游晓女士、李志伟先生、杨小平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1)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董事候选人分别进行了任职资格审查,认为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及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的情形。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对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上述董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 6 名非独立董事、3 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上述董事候选人当选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务。
本次换届完成后,初大智女士、杨林安先生和李天明先生因任期届满将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以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其中,初大智女士和杨林安先生连续任职公司独立董事即将满六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初大智女士、杨林安先生和李天明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初大智女士、杨林安先生和李天明先生在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初大智女士、杨林安先生和李天明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2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 2023 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公司监事会审查,公司监事会提名李美琴女士、徐展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2)。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
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均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其他情况。职工代表监事将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非职工代表监事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监事职务。
本次换届完成后,郝留全先生、李秀楼先生因任期届满将不再担任公司监事以及监事会相关职务,辞任后郝留全先生继续担任公司研发二部总监,李秀楼先生继续担任公司研发四部总监。
截至本公告日,郝留全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22.52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2%。其配偶及关联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截至本公告日,李秀楼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1.26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1%。其配偶及关联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郝留全先生、李秀楼先生在担任公司监事期间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任期届满后需遵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规对于离任监事股份管理的相关规定。
公司监事会对郝留全先生、李秀楼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深圳欧陆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24 日
附件 1: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1) 王合球
王合球先生:1964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曾任南京半导体器件总厂第一研究所技术员、深圳京导电子企业有限公司生产技
术经理、深圳京泉电子有限公司生产技术经理。1995 年 11 月至 2017 年 11 月,
任深圳市格诺利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1995 年 11 月至今,任深圳市格诺利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07 年 4 月至今,任欧陆通(赣州)电子有限公司董事长;2014 年 10 月至今,任深圳王越王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17 年 3 月至今,任深圳市通聚信息技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19 年 7 月至今,任东莞欧陆通电子有限公司董事长;1996年 5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王合球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533.7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4.90%。王合球、王玉琳、王越天(兼任公司副董事长)、尚韵思和王越飞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王玉琳女士系王合球先生之配偶,王越天先生系王合球先生之子,尚韵思女士系王合球先生之子王越天之配偶,王越飞先生系王合球先生之子。公司控股股东之一深圳市格诺利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格诺利”)为王合球、王玉琳夫妇控制的企业;公司控股股东之一深圳市王越王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深圳王越王”)为王合球、王玉琳、王越天、尚韵思和王越飞控制的企业。同时,王合球先生为公司股东深圳市通聚信息技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实际控制人。除上述外,王合球先生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王合球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蒋书兴
蒋书兴先生:1970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
曾任东莞清溪荔园捷达电器制品厂品质部主管、东莞清溪四海电器制造厂品质部主管、东莞市凤岗宜机塑胶五金制品厂生产部经理。2016 年 12 月至今,任赣州
欧陆通总经理;2019 年 7 月至今,任东莞欧陆通董事及经理;2005 年 6 月至 2017
年 10 月先后任公司品质部主管、副总经理;2017 年 9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
总经理;2017 年 10 月至今,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蒋书兴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48.79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48%,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蒋书兴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3)王越天
王越天先生:1989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持有香港临时身份证,拥有美
国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7 年 4 月至今,任赣州欧陆通董事;2015 年 10
月至今,任香港欧陆通董事;2017 年 5 月至今,任台湾欧陆通经理人;2019 年
7 月至今,任东莞欧陆通董事;2015 年 6 月至 2017 年 9 月,任公司市场部经理;
2017 年 10 月至 2020 年 9 月,任公司副总经理;2020 年 9 月至今,任公司副董
事长;2021 年 8 月 4 日至今,任苏州博电云科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2 年 8 月
26 日至今,任苏州云电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1 年 2 月 1 日至今,任杭州云电
董事长兼总经理;2021 年 4 月 21 日至今,任上海安世博董事长兼总经理;2017
年 9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王越天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730.85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18%。王合球、王玉琳、王越天、尚韵思和王越飞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王合球先生系王越天先生的父亲,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王玉琳女士系王越天先生的母亲,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会秘书尚韵思女士系王越天先生之配偶,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王越飞先生系王越天先生之弟弟。公司控股股东之一深圳王越王为王合球、王玉琳、王越天、尚韵思和王越飞控制的企业。除上述外,王越天先生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
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王越天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4)王芃
王芃先生:1985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曾任泰康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事业部经理。2011 年 11 月至 2014
年 4 月,任深圳市弘尚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4 年 4 月至 2016 年 6 月,
任深圳市时代伯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副总监;2015 年 9 月至 2016 年 4
月,任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16 年 12 月至今,任深圳同创伟业资
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副总监;2017 年 4 月至 2021 年 12 月,任江苏吉泰科
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20 年 1 月至今,任深圳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