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70 证券简称:欧陆通 公告编号:2021-073
深圳欧陆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
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欧陆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 11 月 24 日召
开的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欧陆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及公司 2021 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0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 2021 年第
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2021 年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 年 11 月 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十一次会议,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 2021 年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
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1 年 11 月 3 日至 2021 年 11 月 13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
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公告栏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
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无反馈记录。2021 年 11 月 19 日,公司监
事会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1-067)。
3、2021 年 11 月 24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
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的议案。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68)。
4、2021 年 12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十三次会议与第
二届监事会 2021 年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鉴于原审议确定的激励对象中有 4 人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公司拟授予的全
部限制性股票,2 人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部分公司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和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调整。
本次调整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158 人变更为 154 人,本次激励计划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由 301.00 万股调整为 294.00 万股,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
股票数量由 241.00 调整为 236.00 万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60.00 万股
调整为 58.00 万股。其中,首次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60.20 万股调整
为 47.20 万股,预留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由 12.00 万股调整为 11.60 万股;首
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由 240.80 万股调整为 188.80 万股,预留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由 48.00 万股调整为 46.40 万股。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
数量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调
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激励计划调整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调整后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禁止获授限制股票的情形,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调整在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调整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调整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158 人变更为 154 人, 本次激励计
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由 301.00 万股调整为 294.00 万股, 首次授予的限制
性股票数量由 241.00 调整为 236.00 万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60.00
万股调整为 58.00 万股。其中,首次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60.20 万股
调整为 47.20 万股,预留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由 12.00 万股调整为 11.60 万股;
首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由 240.80 万股调整为 188.80 万股,预留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由 48.00 万股调整为 46.40 万股。
我们同意公司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
五、监事会意见
鉴于原审议确定的激励对象中有 4 人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公司拟授予的全
部限制性股票,2 人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部分公司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和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进行调整。
本次调整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158 人变更为 154 人,本次激励计划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由 301.00 万股调整为 294.00 万股,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
股票数量由 241.00 调整为 236.00 万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60.00 万股
调整为 58.00 万股。其中,首次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60.20 万股调整
为 47.20 万股,预留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由 12.00 万股调整为 11.60 万股;首
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由 240.80 万股调整为 188.80 万股,预留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由 48.00 万股调整为 46.40 万股。
监事会认为:本次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
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六、律师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调整及授予事项已获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调整的内容不违反《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不违反《管理办法》、《激励计划》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截至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不违反《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七、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欧陆通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取得了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授予价格、授予对象、授予数量等的确定以及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及授予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业务办理指南》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欧陆通不存
在不符合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 2021 年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
意见》;
4、《北京市浩天信和(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5、《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深圳欧陆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欧陆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