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69 证券简称:康泰医学 公告编号:2022-055
债券代码:123151 债券简称:康医转债
康泰医学系统(秦皇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康泰医学系统(秦皇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康泰医学系统(秦皇岛)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960 号文)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7,000,000 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700,000,000.00 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 9,900,000.00 元(不含增值税),审计验资费、律师费、资信评级费及信息披露费用等其他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1,829,716.98 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88,270,283.02 元。上述募集资金实收情况已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康泰医学系统(秦皇岛)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的验资报告》(德会师报字(验)字(22)第00325 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康泰医学系统(秦皇岛)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70,000.00 万元(含 70,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用于康泰产业园建设项目,此项目投资总额为 70,000.00 万元。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及置换安排
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公司已利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并实施部分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截至 2022 年 7 月 29 日止,本公司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
额共计人民币 24,537,952.44 元。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序 项目名称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 拟置换金额
号 资金投资项目金额
1 康泰产业园建设项目 24,537,952.44 24,537,952.44
合计 24,537,952.44 24,537,952.44
四、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的置换安排
根据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德师报(验)字(22)第
00325 号验资报告验证,于 2022 年 7 月 7 日,本公司在张家口银行秦皇岛分行营
业部及保定银行秦皇岛分行营业部募集资金专户存放的募集资金人民币
690,100,000.00 元 。 其 中 , 包 括 拟 投 入 投 资 项 目 的 募 集 资 金 人 民 币
688,270,283.02 元以及尚未划转的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1,829,716.98 元(不含
增值税)。截至 2022 年 7 月 29 日止,本公司已从自有资金账户中支付发行费用
人民币 1,498,500.00 元,因此此次拟一并置换,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自筹资金已支付 拟置换金额
发行费用金额
1 发行费用 1,498,500.00 1,498,500.00
合计 1,498,500.00 1,498,500.00
五、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公司已对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作出了安排:“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董事会可根据市场情况及自身实际,以自筹资金择机先行投入募投项目,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如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低于拟使用募集资金额,公司将通过自有资金、银行贷款或其他途径解决不足部分。”
本次拟置换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未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 6 个月,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六、履行的审核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5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26,036,452.44元。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5 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
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该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26,036,452.44 元。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
案》的独立意见:本次置换与发行申请文件中的内容一致,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
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
(四)会计师审核意见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相关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康泰医学系统(秦皇岛)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和审核报告》(德师报(核)字(22)第 E00301号),认为公司编制的《康泰医学系统(秦皇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在所有重
大方面真实反映了康泰医学截至 2022 年 7 月 29 日止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
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康泰医学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独立董事已发表了同意意见,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出具专项审核报告,相关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津、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康泰医学系统(秦皇岛)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康泰医学系统(秦皇岛)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康泰医学系统(秦皇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康泰医学系统(秦皇岛)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审核报告》(德师报(核)字(22)第 E00301 号);
5、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康泰医学系统(秦皇岛)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康泰医学系统(秦皇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