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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泰医学: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0-10-12

康泰医学: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869    证券简称:康泰医学    公告编号:2020-016
          康泰医学系统(秦皇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康泰医学系统(秦皇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 2,700 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承诺:

  (一)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不得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

  (二)公司在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得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563 号《关于同意康泰医学
系统(秦皇岛)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 41,000,000 股已于 2020 年 8 月 24 日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发行价格为 10.16 元/股。公司共收到投资者以货币实际缴纳新增出资额人民币 416,560,000.00 元,扣除部分发行费用人民币

25,471,698.11 元后,本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14 日实际收到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
金人民币 391,088,301.89 元,分别存入公司于张家口银行秦皇岛分行营业部开立的账号 1200590131560001588、1200590131560001598 和 1200590131560001637的人民币募集资金专用户内。上述实际收到的募集资金再扣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17,080,686.83 元后,本公司最终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74,007,615.06 元。
上述资金实收情况已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 2020
年 8 月 14 日出具了德师报(验)字(20)第 00429 号验资报告。

    二、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总额为 94,797,701.89 元,截至本公告日,
已使用 7,249,512.50 元用于支付发行费用。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自身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 2,700 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 28.48%。本次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公司承诺

    公司承诺:

  (一)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不得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

  (二)公司在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得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2020 年 10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2,700 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将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维护公司利益的需要,符合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2,700 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满足了公司生产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同时有利于提高资金运用效率,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符合有关规定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要求,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因此,同意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2,700 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三)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将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维护公司利益的需要,符合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内容及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相关法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核查后认为,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同意意见,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相关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津、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康泰医学系统(秦皇岛)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康泰医学系统(秦皇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0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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