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67 证券简称:圣元环保 公告编号:2021-028
圣元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圣元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21年第四次会议于2021年5月1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各位董事及相
关人员,会议于 2021 年 5 月 14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以现
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的董事 9 人,实际出席的董事9 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有余庆、徐晓东、李先旺、邓鹏。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朱煜煊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的程序和审议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对本次会议需审议的议案进行了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朱煜煊先生、朱恒冰先生、陈文钰先生、林文峰先生、朱煜灿先生、朱煜铭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为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仍将继续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0)。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以上候选人进行分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1 提名朱煜煊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九 票,反对 〇 票,弃权 〇 票。
1.2 提名朱恒冰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九 票,反对 〇 票,弃权 〇 票。
1.3 提名陈文钰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九 票,反对 〇 票,弃权 〇 票。
1.4 提名林文峰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九 票,反对 〇 票,弃权 〇 票。
1.5 提名朱煜灿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九 票,反对 〇 票,弃权 〇 票。
1.6 提名朱煜铭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九 票,反对 〇 票,弃权 〇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对候选人进行分项投票表决。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内容:鉴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邓鹏先生、王宪先生、罗进辉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其中,罗进辉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
王宪先生于2012年6月6日至2018年5月30日期间曾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离任后三年内再次被提名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原因为:王宪先生对公司有比较深入的了解,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能够利用其专业知识和技能为公司经营管理提供监督与指导。王宪先生离任后至今未持有公司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邓鹏先生、王宪先生、罗进辉先生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仍将继续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0)。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以上候选人进行分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2.1 提名邓鹏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九 票,反对 〇 票,弃权 〇 票。
2.2 提名王宪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九 票,反对 〇 票,弃权 〇 票。
2.3 提名罗进辉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九 票,反对 〇 票,弃权 〇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对候选人进行分项投票表决。
3.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内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在 2020 年度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
应尽的职责。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 2021 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9)。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内容: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于 2021 年
5 月 31 日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40)。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立意见。
特此公告。
圣元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