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63 证券简称:卡倍亿 公告编号:2022-092
债券代码:123134 债券简称:卡倍转债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2 年 11 月 30 日
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30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39
万股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43.34 元/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69.34 元/股
限制性股票授予人数: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5 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13 人
根据《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宁 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卡倍亿”)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权益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3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 2022
年 11 月 30 日为授予日,以 43.34 元/股的授予价格授予 5 名激励对象 30.00 万股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以 69.34 元/股的授予价格授予 13 名激励对象 39.00 万股第
二类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2022 年 11 月 8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主要内容如下:
(一)激励工具及股票来源:本次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及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本次激励计划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总计69.0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5,523.51 万股的 1.25%。其中,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为 30.00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5,523.51 万股的 0.54%,占本激励计划拟授出权益总数的 43.48%。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为39.0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5,523.51万股的0.71%,占本激励计划拟授出权益总数的 56.52%。
(三)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本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43.34 元/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 69.34 元/股。
(四)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共计 18 人,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本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中层管理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
1、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本次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30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5,523.51 万股的 0.54%,占本激励计划拟授出权益总数的 43.48%。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占本激励
获授的第一
序 占授予限制性股 计划公告
姓名 国籍 职务 类限制性股
号 票总数的比例 日股本总
票数量(万股)
额的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1 林光耀 中国 董事长,总经理 6.00 8.70% 0.11%
2 徐晓巧 中国 董事,副总经理 6.00 8.70% 0.11%
3 林强 中国 副总经理 6.00 8.70% 0.11%
4 秦慈 中国 副总经理,董秘 6.00 8.70% 0.11%
5 王凤 中国 董事,财务总监 6.00 8.70% 0.11%
总计 30.00 43.48% 0.54%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数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
2、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2、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本次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39.00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5,523.51 万股的 0.71%,占本激励计划拟授出权益总数的 56.52%。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占授予限 占本激励计
获授的第二类限制 制性股票 划公告日股
姓名 职务
性股票数量(万股) 总数的比 本总额的比
例 例
林光飞 总监级管理人员 3.00 4.35% 0.05%
其他中层管理人员(12 人) 36.00 52.17% 0.65%
总计 39.00 56.52% 0.71%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数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
2、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五)本次激励计划的时间安排
1、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1)本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2)本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数量
占第一类限制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性股票总量的
比例
自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满 12 个月
第一个解除限售
后的首个交易日至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 1/3
期
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满 24 个月
第二个解除限售
后的首个交易日至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 1/3
期
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满 36 个月
第三个解除限售
后的首个交易日至登记完成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 1/3
期
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若届时公司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将一并回购注销。
2、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1)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2)本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权益数量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占第二类限制
性股票总量的
比例
自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
第一个归属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