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卡倍亿”、“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 1,381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委员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0〕1587 号)。
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主承销商”、“东莞证券”)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 1,381 万股,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8.79 元/股。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设立的企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企业年金基金”)和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本次发行不安排向其他外部投资者的战略配售。依据本次发行价格,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不参与战略配售。最终,本次发行不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初始战略配售与最终战略配售的差额 69.05 万股回拨至网下发行。
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 987.5 万股,占本发行数量的 71.51%;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 393.5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28.49%。根据《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 10,585.53634 倍,高于 100 倍,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将本次发行股份的 20%由网下回拨至网上。回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 711.30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股数的 51.51%;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 669.70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股数的 48.49%。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上发行最终中签率为 0.0160776546%,网上有效申购倍数为 6,219.81268 倍。
本次发行在缴款环节有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主要变化如下:
1、网下投资者应根据《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于 2020 年 8 月 11 日(T+2 日)
16:00 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认购资金应该在规定时间内足额到账,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要求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该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多只新股同日发行时出现前述情形的,该配售对象全部无效。不同配售对象共用银行账户的,若认购资金不足,共用银行账户的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2、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投资者 2020 年 8 月 11 日(T+2 日)缴款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
销商)将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对网下获配投资者进行配号(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通过摇号抽签方式确定具体账户。本次摇号按照获配对象配号,每个获配对象一个号码,按获配对象申购单提交时间顺序生成,提交时间相同的,按获
配对象编号顺序生成),于 2020 年 8 年 12 日通过摇号抽签确定有效配售对象中
的 10%账户(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 个月。未摇中的网下投资者管理的获配股票将可以在上市首日进行交易、开展其他业务。
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限售期安排,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公告所披露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3、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
量的 70%时,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4、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配售对象在创业板、科创板、主板、中小板、全国股转系统精选层的违规次数合并计算。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相关配售对象不得参与创业板、科创板、主板、中小板首发股票项目及全国股转系统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项目的网下询价及申购。
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
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5、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向参与网下申购的网下投资者送达获配缴款通知。
一、战略配售最终结果
本次发行的价格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剔除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和保险资金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孰低值。本次发行不安排向其他外部投资者的战略配售。依据本次发行价格,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不参与战略配售。最终,本次发行不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
二、网下发行申购情况及初步配售结果
(一)网下发行申购情况
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44 号])、《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特别规定》(证监会公告[2020]36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深证上[2020]484 号)、《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2020 年修订)》(深证上[2020]483 号)、《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规范》(中证协发[2020]121
号)、《关于明确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规则适用及自律管理要求的通知》(中证协发[2020]112 号)等相关规定,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对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资格进行了核查和确认。依据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最终收到的有效申购结果,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做出如下统计:
本次发行的网下申购工作已于 2020 年 8 月 7 日(T 日)结束。经核查确认,
《发行公告》中披露的 158 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 2,404 个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全部按照《发行公告》的要求参与了网下申购,有效申购数量为 720,780 万股。
(二)网下初步配售结果
根据《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中公布的网下配售原则和计算方法,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对网下发行股份进行了初步配售,各类型网下投资者有效申购及初步配售情况如下表:
投资者类别 有效申购量 占总有效申 初步配售股 占网下发行 各类投资者初
数(万股) 购数量比例 数(股) 总量的比例 步配售比例
A 类投资者 498,980 69.23% 5,690,492 80.00% 0.11404249%
B 类投资者 1,200 0.17% 10,668 0.15% 0.08890000%
C 类投资者 220,600 30.61% 1,411,840 19.85% 0.06400000%
总计 720,780 100.00% 7,113,000 100.00% -
注:各加数之和与合计数在尾数上如存在差异是由计算过程中四舍五入造成的。
其中零股 457 股按照《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中公布的网下配售原则配售给“中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管理的配售对象“中国财产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
以上配售安排及结果符合《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中公布的配售原则。最终各配售对象获配情况详见“附表:网下投资者初步配售明细表”。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上述网下投资者对本公告所公布的网下配售结果如有疑问,请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资本市场部
联系电话:0769-22118641、0769-22113725
传 真:0769-22119285
发行人: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8 月 11 日
(本页无正文,为《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之盖章页)
发行人: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之盖章页)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表:网下投资者初步配售明细表
申购数量 获配股
序号 投资者名称 配售对象名称 (万股) 数(万 类别
股)
1 中再资产管理股份有 中国财产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 300 0.3878 A
限公司 通保险产品
2 中再资产管理股份有 中国人寿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300 0.3421 A
限公司
3 中再资产管理股份有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300 0.3421 A
限公司
4 东吴人寿保险股份有 东吴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产品 300 0.3421 A
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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