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61 证券简称:美畅股份 公告编号:2024-106
杨凌美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杨凌美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8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 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 通股(A 股)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拟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 3,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 6,000 万元(含),回
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6.50 元/股(含本数),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 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若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内实施了送股、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 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及数量。回购实 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编号:2024-068)和《回购报告 书》(编号:2024-084)。
因回购实施期间公司实施 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2024 年三季度利润分配,
根据相关规则对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如下:
自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除权除息之日(即 2024 年 10 月 18 日)起,回购
股份价格上限由人民币 26.50 元/股(含本数)调整为人民币 26.40 元/股(含本
数)。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自 2024 年三季度利润分配除权除息之日(即 2024 年 11 月 22 日)起,回购
股份价格上限由人民币 26.40 元/股(含本数)调整为人民币 26.35 元/股(含本
数)。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披露。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2024 年 12 月 19 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首次回购公司股份 2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42%,最高成交价为 21.5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21.47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430,139.00 元(不含佣金等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交易价格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杨凌美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