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60 证券简称:锋尚文化 公告编号:2024-042
锋尚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锋尚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李 斌先生的辞呈,李斌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李斌先生 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
李斌先生原定任期为2021年8月24日至2024年8月23日。截至本公告日,李斌 先生通过西藏晟蓝文化传播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0.0278%股份。 李斌先生承诺在离任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将继续履行其在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所作的关于股份限售的承 诺。
根据有关规定,李斌先生的辞职自辞呈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辞去副总经 理职务后,李斌先生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并按照公司和董事会的要求做好 过渡和交接工作。
公司董事会对李斌先生在任职期间的尽职勤勉、辛勤付出及为公司发展所做 的贡献表示诚挚的谢意!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求,经公司董事长沙晓岚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审核,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5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聘任李岩先生(简 历附后)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 任期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锋尚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三十日
附:李岩先生简历
李岩先生,1982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8 年
3 月至 2011 年 1 月,就读于中央美术学院艺术设计(多媒体设计)专业;2003
年 9 月至 2008 年 6 月,任中央电视台文艺频道文艺中心后期制作;2008 年 8 月
至 2013 年 9 月,任北京水晶石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后期主管;2013 年 9 月至
2019 年 8 月,任耀莱数字科技有限公司视觉导演,2019 年 9 月至今,任锋尚文
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视觉导演,北京锋尚互动娱乐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截至目前,李岩先生持有公司股权激励股份 1,200 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规制度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