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60 证券简称:锋尚文化 公告编号:2024-030
锋尚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锋尚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8 日召开了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2021 年激励计划》的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而离职,激
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根据公司说明,本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的 5 名激励对象已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将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1.0560 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激励计划中预留授予的 1 名激励对象已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将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0.1800 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根据《2021 年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未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或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根据公司说明,本激励计划中公司未达到 2023 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对应的解除限售比例 30%不得解除限售,公司将其首次及预留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不能解除限售的 10.7340 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一类限制性股票共计 11.9700 万股。
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从 137,167,748 股减至
137,048,048 股(最终以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 137,167,748 元变更为
人民币 137,048,048 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
公司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
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债权人可采用信函、传真、邮件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4 年 4 月 3 日至 2024 年 5 月 20 日,每个工作日 9: 0 0 —
11:30、14:0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北京东城区青龙胡同一号歌华大厦 A 座
16 层
联系人:李勇
电话:010-56316566
传真:010-56316556
电邮:fssj@fssjart.com
3、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4、其它: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来函请在信封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2)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锋尚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