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60 证券简称:锋尚文化 公告编号:2022-074
北京锋尚世纪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 、北京锋尚世纪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自
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58.00 元/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均含本数)。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回购股份期限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
2、本次回购方案已经 2022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 2022 年第
七次临时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及 2022 年 11 月 16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4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事项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进而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等不确定性风险;
(2)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存在因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激励对象
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份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
(3)若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决定终止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等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股份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4)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产生影响,不会
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上述风险可能导致本次回购计划无法顺利实施,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根据回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以 下简称“《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 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回购报告书》,具体内容如下:
一、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公司管理层认为目前公司二级市场价格已严重低估,为维护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中高级管理人员、重点业务板块核心骨干人员的积极性,促进公司长远健康发展,经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因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股份。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七条以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第十条相关规定: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一年;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拟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1、拟回购股份的方式
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2、拟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
结合公司近期股价走势,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为不超过人民币 58.00 元/股(含 58.00 元/股),此价格上限未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配股、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四)拟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1)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拟回购股份的用途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在股份回
购完成后未能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未转让部分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
(3)拟回购股份的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
(均含本数)。按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 10,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 58.00 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172.41 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1.26%;按回购金额下限 5,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 58.00 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86.21 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63%,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配股、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及回购股份数量。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五)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来源
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六)回购股份的期限
回购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股东大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董事会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七)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1、按本次拟回购总金额上限人民币 1 亿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58.00
元/股(含58.00 元/股)进行测算,若全额回购,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1,724,1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约 1.26%。假设公司最终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员工持股
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并全部锁定,以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公司股本结构测算,
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回购前 回购后
股份类别
数量(单位:股) 比例 数量(单位:股) 比例
有限售股份 95,390,604 69.46% 97,114,704 70.72%
无限售股份 41,940,704 30.54% 40,216,604 29.28%
总股本 137,331,308 100.00% 137,331,308 100.00%
注:以上数据存在尾数差异,系为四舍五入所致。
2、按本次拟回购总金额下限人民币 5,000 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58.00 元/股(含 58.00 元/股)进行测算,若全额回购,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862,1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约 0.63%。假设公司最终回购股份全部用于
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并全部锁定,以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公司股本结
构测算,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回购前 回购后
股份类别 数量(单位:股) 比例 数量(单位:股) 比例
有限售股份 95,390,604 69.46% 96,252,704 70.09%
无限售股份 41,940,704 30.54% 41,078,604 29.91%
总股本 137,331,308 100.00% 137,331,308 100%
注:以上数据存在尾数差异,系为四舍五入所致。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配股、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八)管理层关于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盈利能力、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影响和维持上市地位等情况的分析,全体董事关于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的承诺。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资产人民币 3,876,751,820.78 元、净资产
人民币 3,185,700,006.73 元、流动资产人民币 3,675,941,131.07 元、负债总额人民币 643,851,392.73 元,合并口径下的货币资金为人民币 255,008,750.62元,交易性金融资产 2,736,923,731.92 元,资产负债率 16.61%。回购资金总额的上限人民币 1 亿元占上市公司总资产、净资产和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2.58% 、3.14% 、2.72%;公司拥有足够的能力支付本次股份回购价款的总金额上限人民币 1 亿元。
公司近三年来财务状况良好,资产负债率较低,2019 年末至 2021 年末公司
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50.43%、11.25%和 16.61%,公司长期偿债能力较强。根据本次回购方案,回购资金将在回购期内择机支付,并非一次性支付,且具体回购价格和数量由公司根据回购方案设定的条件自行安排,具有一定弹性。
综上,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目前较低的资产负债率等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情况考虑,公司利用自有资金支付本次股份回购价款的总金额上限人民币 1亿元是可行的,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向市场传递了公司管理层看好公司内在价值的信号,有利于维护公司股价和在资本市场的良好形象,增强公众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并进一步提升公司价值,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按照回购数量约 1,724,100 股测算,回购股份比例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1.26%,
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地位,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的条件。
公司全体董事承诺:在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中将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本次回购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