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57 证券简称:协创数据 公告编号:2023-036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4 月 11 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通知了第
三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与会人员,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内容和方式。
(二)本次董事会于 2023 年 4 月 14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以现
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进行。
(三)本次董事会应参与表决董事7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名。其中董事林坤煌先生,独立董事丁海芳女士、姜志刚先生、李平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
(四)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耿四化召集和主持,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五)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离任暨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姜志刚先生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时间将满六年,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在同一家上市公司连续任职时间不得超过六年,故独立董事姜志刚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拟提名胡琦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在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担任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独立董事离任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了该议
案。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公司(含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业务
/技术人员,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董事潘文俊、陈亚伟为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本议案的表决,非关联董事 5 名,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
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了保证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公
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董事潘文俊、陈亚伟为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本议案的表决,非关联董事 5 名,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
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
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
资格和条件,确定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将员工放弃认购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份额调整到预留部分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或直接调减;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6)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
(8)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归属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登记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9)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归属事宜;
(10)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第二类
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授予数量、授予价格和授予日等全部事宜;
(11)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
(12)授权董事会对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3)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包含增资、减资等情形);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
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表决结果:董事潘文俊、陈亚伟为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本议案的表决,非关联董事 5 名,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
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 2023 年 5 月 4 日(星期四)14:30 在公司会议室召
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三、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