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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思股份: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17

科思股份: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856  证券简称:科思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4
          南京科思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科思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何升霖先生因个人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委 员 职 务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披 露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3)。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提名宋兵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宋兵先生简历见附件),同时提名其担任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和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宋兵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本次补选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补选宋兵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事项是在充分了解候选人的任职条件、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并已征得候选人本人的同意,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本次补选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未发现有《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未发现独立董事候选人有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第三项规定的情形,具有独立董事必须具有的独立性。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补选独立董事的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南京科思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16 日

附件:

                宋兵先生简历

  宋兵:男,1986 年 10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
究生学历,法学专业,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注册税务师。主
要工作经历:2012 年 10 月至 2013 年 9 月就职于普华永道中天(重
庆)会计师事务所;2013 年 11 月至 2014 年 2 月就职于国泰君安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3月至2019年 5月任深圳证券交易所经理;2019 年 5 月至今就职于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

  截止目前,宋兵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规定;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条件。经查询,宋兵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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