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54 证券简称:中兰环保 公告编号:2023-050
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
议于 2023 年 6 月 7 日(星期三)上午 10:30 在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 1069 号
联合大厦三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3 年 5月 28 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葛芳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公司已公告实施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有关规定,拟对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即限制性股票的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由 8.11 元/股调整为 8.06 元/股。
根据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事项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经
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董事曹丽女士、周江波先生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
回避表决,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7 日召开的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2023年6月7日作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55 名激励对象共计授予 160.00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8.06 元/股。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董事曹丽女士、周江波先生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
回避表决,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委员会成员调整的议案》。
1、选举刘继承(独立董事)、刘建国(独立董事)、刘青松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刘继承(独立董事)为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
2、选举刘建国(独立董事)、施祖麟(独立董事)、葛芳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其中刘建国(独立董事)为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
3、选举施祖麟(独立董事)、刘继承(独立董事)、葛芳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其中施祖麟(独立董事)为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
4、选举葛芳、刘青松、刘建国(独立董事)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其中葛芳为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召集人。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6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