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53 证券简称:申昊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4
杭州申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2022 年 1 月 14 日(星期五)下午 15: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1 月 14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月14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长松街 6 号公司 5 楼
会议室。
3、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会议的召集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陈如申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规性、合法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或授权代表,下同)共 9 人,代表股
份数 53,708,32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5536%。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共 7 人,代表股份数 53,225,540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36.2250%;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2 人,代表股份数 482,7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286%。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 5 人,代表股份 3,066,400 股,
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87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2,583,62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584%。通过网络投票
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482,78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286%。
3、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会议并对会议做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下列议案进行了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3,708,32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3,066,40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王婉芬女士当选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2.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3,708,32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3,066,40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胡国柳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潘继东律师、刘佳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以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杭州申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申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杭州申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