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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富仕: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8-30

四会富仕: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852        证券简称:四会富仕      公告编号:2023-056
债券代码:123217        债券简称:富仕转债

        四会富仕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会富仕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四会富仕”)于2023年8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本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四会富仕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22 号)同意注册的决
定,公司已于 2023 年 8 月 8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 570.0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
每张面值 100 元,共计募集资金 57,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778.04 万元后,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56,221.96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8 月 14 日汇入公司
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2023 年 8 月 14 日,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对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3]43779 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

    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根据《四会富仕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项目投资总额  拟以募集资金
                                                                    投入

      四会富仕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

 1  产150万平方米高可靠性电路板扩建  四会富仕      44,802.97      43,500.00
      项目一期(年产 80 万平方米电路板)

 2  四会富仕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补  四会富仕      13,500.00      13,500.00
      充流动资金

                    合计                            58,302.97      57,000.00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周期。目前,公司正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将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及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额度和期限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投资品种

    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品种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并满足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要求,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者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四)决议有效期

    自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资金来源

    公司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

    (六)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和使用期限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理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执行。

    (七)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拟购买投资产品的受托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八)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情况。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投资理财品种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受金融市场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投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信誉良好、风险措施严密、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金融机构所发行的投资产品;并根据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制定详细的现金管理计划,严控投资规模和期限,确保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保荐机构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的原则,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投资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本次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六、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和管理期限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执行。

    (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目前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水平,增加公司收益及股东回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实施。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四会富仕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四会富仕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四会富仕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四会富仕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查备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会富仕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四会富仕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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