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会富仕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续聘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四会富仕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相关资质、专业能力和经验,具有相应的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勤勉尽责、客观、公正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较好地履行了双方规定的责任和义务,满足了公司2020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因此,我们一致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陈世荣、张媛媛
2021 年 10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