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会富仕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提示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四会富仕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147 号文核准,招股说明书及附件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五家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 www.cninfo.com.cn;中证网,网址 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 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 www.secutimes.com;证券日报网,网址 www.zqrb.cn),并置备于发行人、深圳证券交易所、本次发行股票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住所,供公众查阅。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流程、申购、缴款、弃购股份处理等方面,具体内容如下:
1、本次发行采用直接定价方式,全部股份通过网上向公众投资者发行,不进行网下询价和配售。
2、本次发行价格:33.06 元/股。投资者据此价格在 2020 年 6 月 29日(T 日)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并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方式进行申购。网上申购时间为 9:15-11:30,13:00-15:00,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3、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4、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四会富仕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
金账户在 2020 年 7 月 1 日(T+2 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
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中签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无效处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将中止发行。
5、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
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本次发行股票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股数 不超过 1,416万股,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发行方式 网上按市值申购向公众投资者直接定价发行
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和根据
《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暂行规定》及实施办法等规
发行对象 定已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的自然人(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
买者除外),并且符合《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
行实施细则》的规定
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发行日期 T日(网上申购日为 2020年 6月 29 日)
发行人联系地址 四会市下茆镇龙湾村西鸦崀
发行人联系电话 0758-3106018
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168 号 B座 2101、
2104A室
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电话 010-85120190
发行人:四会富仕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6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