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51 证券简称:交大思诺 公告编号:2021-015
北京交大思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1 年 2 月 3 日
●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138.99 万股,占公司当前股本总额 8693.34 万股的
1.60%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28.69 元/股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北京交大思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
成就,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3 日召
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2021 年 2
月 3 日,授予限制性股票 138.99 万股,授予价格为 28.69 元/股。现将有关事项
说明如下:
一、激励计划简述
(一)标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
股股票。
(二)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限制性股 占授予限制性 占本激励计划
姓名 国籍 职务 票数量(万股) 股票总数比例 公告日股本总
额比例
一、高级管理人员
任新国 中国 总经理 13.35 9.61% 0.15%
小计 13.35 9.61% 0.15%
二、技术骨干、业务骨干(共 25 人) 125.64 90.39% 1.45%
合计 138.99 100.00% 1.60%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0%。
2、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三)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 28.69 元。
(四)本激励计划的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且获得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二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权益数量占授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予限制性股票总量
的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 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起 20%
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归属期 自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起 40%
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归属期 自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起
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40%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
属的该期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在归属前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
(五)限制性股票归属的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考核年度为 2021-2023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
会计年度考核一次。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所示:
归属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归属期 以2020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1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0%。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第二个归属期 (1)以2020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5%;
(2)以2020年净利润为基数,2022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5%。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第三个归属期 (1)以2020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50%;
(2)以2020年净利润为基数,2023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0%。
注:上述“营业收入”、“净利润”以经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其中,“净利润”为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并剔除股份支付费用的影响。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
2、个人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薪酬委员会将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进行综合考评,并依照激励对象的业绩完成率确定其归属的标准系数,若公司层面各年度业绩考核达标,则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归属额度=个人层面标准系数×个人当年计划归属额度。
激励对象的业绩评价结果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档次,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的标准系数:
评价结果 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标准系数 1.0 1.0 0.8 0.0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不得递延至下一年度。
二、股权激励计划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一)2021 年 1 月 14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二)2021 年 1 月 18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三)2021 年 1 月 15 日至 2021 年 1 月 24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内部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无反
馈记录。2021 年 1 月 25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1-010)。
(四)2021 年 2 月 1 日,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
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五)2021 年 2 月 3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实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三、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满足情况的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中的规定,激励对象只有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激励对象才能获授限制性股票: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
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认为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或不属于上述任一情况,激励计划的授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