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51 证券简称:交大思诺 公告编号:2020-006
北京交大思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交大思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交大思诺”)于
2020 年 7 月 2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合计不超过 50,000 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交大思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712 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1,733,400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
民币 28.69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623,531,246.00 元,减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90,671,246.00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532,860,000.00 元。上
述资金(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不含税)58,000,000.00 元)于 2020 年 7 月
10 日到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天健验〔2020〕1-122 号”《验资报告》,对以上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
二、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细则》。根据上述制度规定,公司将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保证专款专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根据《北京交大思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 募集资金
项目名称 备案情况
总投资额 投资额
列控产品升级及实验 京昌经信委备
室建设项目 28,335.00 28,335.00 〔2019〕12号
列控产品及配套设备 黄经开投资备字
生产基地项目 16,528.00 16,528.00 〔2019〕2号
公司信息化及运维服 京昌经信委备
务体系建设项目 4,263.00 4,263.00 〔2019〕11号
西安分部项目 4,160.00 4,160.00 -
合计 53,286.00 53,286.00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目前,公司正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将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品种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购买投资由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
款等存款形式存放,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
(1)安全性高。
(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3)对于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投资,上述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还需经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在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投资理财品种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
1、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信誉良好、风控措施严密、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产品;
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五、本次现金管理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性低的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产品,或进行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等存款形式存放,是在确保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以及募集资金本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且能够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
1、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业务发展。
3、通过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对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表示一致同意。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含本数)额度内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形。合理利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好的回报,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该事项。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交大思诺及其全资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交大思诺及其全资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交大思诺及其全资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交大思诺及其全资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北京交大思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北京交大思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北京交大思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交大思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7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