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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强联:董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2

新强联:董事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850        证券简称:新强联        公告编号:2022-024
                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
议(定期会议)于 2022 年 4 月 21 日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现场会议的会
议地点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4 月 11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邮寄等方
式送达。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肖争强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到董事 6 人,实到 6 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对需审议的议案进行了充分讨论,相关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 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同意公司年度报告、审计报告对外报出。
    公司《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21 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
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1 年年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同时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1 年,公司董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全体董事认真履行职责,积极推进董事会各项决议的实施,确保董事会高效、规范运作,有效地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独立董事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和《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总经理工作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 2021 年度公司管理层各项工作,年度
工作中有效地执行了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各项决议及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实现了经营业绩稳步增长的目标,顺利完成了年度经营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2021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
则》的有关规定,勤勉尽责、积极开展各项工作,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并编制了《2021 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1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47,687.44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19.98%;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1,430.74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21.09%。

    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且出具
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真实、客观、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1 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1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
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14,307,382.17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29,037,086.31元,截止2021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当年经审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894,486,423.61 元。公司拟
以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193,946,35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红利 2.66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51,589,729.37(含税);同时进行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7 股,送红股 0 股(含税),合计转增
股本 135,762,445 股。剩余未分配利润全部结转以后年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独 立 董 事 对 此 发 表 了 同 意 的 独 立 意 见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具体权益分派事项。


    2021 年,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公司编制了《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报告进行审核并出具了《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分别对该事项发表了相关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经营管理实际需要,为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公司对 2021 年度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自我评价,并出具了《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1 年度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
性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分别对该事项发表了相关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整体经营效益情况、岗位分工不同,并参照同行业标准及本地区薪酬(津贴)水平,公司拟定了《2022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采取“总额控制、绩效考核”原则,薪酬总额较上一年度总额增幅控制在 20%以内,独立董事津贴保持不变。该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新的薪酬方案生效之日止。

    独 立 董事 对 该 议 案 发 表 了 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 网
(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公正、客观、独立的职业准则,展现了良好的道德规范和职业素养,较好地完成了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董事会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2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
议案》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为保障公司各项业务顺利开展,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拟在 2022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 30 亿元的综合融资授信额度,包含但不限于办理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贴现、信用开证、保函、保理、融资租赁等业务。

    前述授信额度以相关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最终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视公司
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决定,无需再逐笔形成决议;在综合授信额度内,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可以根据实际资金需求在不同授信金融机构之间调剂使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为提高工作效率,保证融资业务办理手续的及时性,拟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书面授权代表)全权代表公司签署前述授信额度内与授信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责任由公司承担。

    该授信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

    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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