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转支承专业制造
证券代码:300850 证券简称:新强联 公告编号:2021-053
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协议为双方基于合作意向而达成的战略框架性约定,具体合作内容和实施细节尚待进一步落实和明确,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协议不涉及具体交易金额,预计对公司当年的经营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对未来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尚需视具体项目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具有不确定性。
3.截至披露日,公司不存在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无进展或进展未达预期的情况。
一、协议签署概况
为积极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快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战略部署,加强战略合作各方在产品生产及应用领域的合作。近日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星股份”)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为充分发挥双方优势,拟在风电、盾构机关键传动件研发、试制、生产等深度合作,促进双方共同成长,并最终实现互利共赢。
本协议为战略合作协议,不涉及具体金额,签订程序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在具体合作事宜明确后,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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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协议对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如皋市如城街道兴源大道 68 号
法定代表人:施祥贵
注册资本:24769.5404 万元整
经营范围:钢球制造、销售;滚子生产、销售;机械设备及配件、通用机械及零配件、轴承、五金产品、金属材料及制品、化工原料及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润滑油、仪器仪表、电气设备及配件、机电设备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第一条 合作宗旨:通过双方的紧密合作,打造多赢、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第二条 合作原则:在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且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互惠互利、平等诚信。
第三条 合作目标:通过本次战略合作,进一步提升上下游研发能力,推进关键零部件的国产化,提升整体运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加强抗风险能力,共同做强、做优、做大,实现跨越式发展。
第四条 合作范围:在国内产品应用范围内开展合作,在合作产品中给予战略伙伴优于市场的优惠待遇:力星股份给予新强联价格的优惠和供应的优先;新强联优先采购力星股份的产品。
第五条 双方应对在双方合作期间所涉及的全部商务和技术资料及其细节保密,除非这些资料及其细节已经公开。
第六条 本协议项下的合作业务以及相关的商业条款,可由双方协商另立书面协议或合同。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协议的签署对公司当年的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本协议的签署,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需要,双方将作为重要的战略合作伙伴,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本着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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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互利、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原则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共同合作,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及全体股东利益。
五、风险提示
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仅为双方根据合作意向,经友好协商达成的战略框架性约定,双方在涉及到后续具体合作事宜,将就具体事项另行商洽签订协议,具体实施内容和进度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具体合作事项进展情况,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要求及时披露后续进展情况,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相关说明
1、本协议签订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根据合作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决策程序。
2、截至披露日,公司不存在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无进展或进展未达预期的情况。
3、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监高持股变动情况如下:
2021 年 3 月 19 日持股 2021 年 6 月 18 日持股
股东名称 占总股本比例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 股数(股) (%)
肖争强 22,975,500 21.68 39,058,350 21.68
肖高强 22,074,500 20.83 37,526,650 20.83
海通开元投资有限公司 17,270,690 16.29 29,360,173 16.29
曹柏根(已离职) 176,667 0.17 300,334 0.17
张占普 116,634 0.11 198,278 0.11
李华清 22,869 0.02 38,877 0.02
注:股东持股数量的变动系因公司 2020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所致。
4、未来三个月,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监高所持首发前限售股份将解除限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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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持股 5%以上股东、董监高拟在未来三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的通知,若未来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1.《战略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