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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盛新材: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

公告日期:2021-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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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持续督导期 2021 年度培训情况的报告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盛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结合锦盛新材的实际情况,认真履行保荐机构应尽的职责,对锦盛新材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进行了有计划、多层次的后续培训,所培训的内容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有关持续督导的最新要求进行。

    2021 年 12 月 2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 日,安信证券相关人员按照《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的要求完成了对锦盛新材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的持续培训工作,特向贵所报送培训情况报告。

    一、培训内容

    安信证券于 2021 年 12 月制作了持续督导培训材料并发送给锦盛新材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等进行学习,
并于 2021 年 12 月 2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 日进行了针对持续督导期间 2021 年度
的培训。本次培训重点介绍了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法律法规、募集资金使用规范以及股东董监高减持规定等方面的内容,并结合相关案例进行了讲解、讨论。

    二、培训人员

    安信证券对锦盛新材安排的持续督导小组选派具有证券、法律、财务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责任心强的业务骨干,对公司培训对象进行了系统、细致的培训工作。培训人员主要包括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翟平平、孙文乐等。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的要求,参加本次培训的人
员包括锦盛新材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

    三、培训成果

    通过此次培训授课,锦盛新材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加深了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创业板相关业务规则的了解和认识,促使上述对象增强了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加强理解了作为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规范运作、信息披露、募集资金使用规范和股份减持等方面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此次培训有助于进一步提升锦盛新材总体规范运作水平。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期 2021 年度培训情况的报告》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翟平平            孙文乐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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