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订情况对照表
郑州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召开
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拟以2023 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股份数量扣减公司回购专户持有的股份数量后为
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预计转增不超过 33,059,192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不超过 144,808,799 股。公司拟变更注册资本为144,808,799 元及修订《公司章程》中相应条款,并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办理工商登记的手续。具体变更注册资本及总股本,以公司 2023 年度权益分派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登记数据为准。
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改前 修改后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11,749,607 元。 144,808,799 元。
第 二 十 条 公 司股份 总 数 为 第 二 十 条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为
111,749,607 股,均为普通股。 144,808,799 股,均为普通股。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郑州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