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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安高科:关于监事辞职及补选监事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6-17

捷安高科:关于监事辞职及补选监事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845          证券简称:捷安高科        公告编号:2022-037
                  郑州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辞职及补选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辞职的情况说明

    郑州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监事王政伟先生的书面辞呈。王政伟先生因个人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监事职务,离任后,王政伟先生将继续担任公司其他职务。

    根据《公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王政伟先生在任期内辞职将导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因此其辞呈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后生效,在辞呈尚未生效之前,王政伟先生仍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继续履行监事职责。

    王政伟先生上述职务原定任期届满日为 2023 年 9 月 2 日。截止本公告披露
日,王政伟先生通过北京嘉景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161,681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1459%。王政伟先生辞职后,其所持股份仍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管理,王政伟先生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本公司股份。

    二、补选非职工监事的情况说明

    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16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补选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为保证公司监事会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杜艳齐先生、张俊
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杜艳齐先生、张俊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本次补选公司监事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郑州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 年 6 月 17 日

附件:

                    个人简历

  杜艳齐先生,男,1983 年出生,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2年至今就职于捷安高科,先后担任设计中心总监、运营中心总监、监事等职,现任公司董事长助理。

  杜艳齐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5,809,881 股份,通过公司 5%以上股东北京嘉景投
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 1,140,072 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禁止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个人简历

  张俊先生,男,1983 年出生,大专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2年至今就职于捷安高科,先后担任项目部主管、产品部副经理等职,现任公司产品经理。

  张俊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公司 5%以上股东北京嘉景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 90,277 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禁止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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