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45 证券简称:捷安高科 公告编号:2022-007
郑州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持股 5%以上股东北京嘉景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
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郑州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
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79),持有公司股份 7.58%的股 东北京嘉景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嘉景”)计划在上述公
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或在上述公告披露之
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1,81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 1.9598%)。
2022 年 3 月 22 日,公司收到北京嘉景的《股份减持进展告知函》,获悉截止
本公告披露日,北京嘉景尚未实施减持,且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根据相关 法律法规,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截至2022年3月22日,北京嘉景尚未实施减持且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
备注:上述减持股份的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北京嘉景未减持公司股份,其所持股份数量及结构未发生变化。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截至本公告日,北京嘉景遵守预披露的减持计划,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3、北京嘉景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截止本公告日,北京嘉景仍持有公司 7.58%股份,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北京嘉景出具的《股份减持进展告知函》。
特此公告。
郑州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