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42 证券简称:帝科股份 公告编号:2022-129
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830 号),无锡帝科电子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 2020 年 6 月 18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为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3 月 31 日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于 2022 年 11 月
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 2022 年 11 月 17 日召开 2022 年第四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2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相关议案。根据发行需要,公司决定聘请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并于近日与兴业证券签署了相关保荐协议。兴业证券负责公司本次发行的保荐工作及本次发行股票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持续督导期间为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计算的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两个完整会计年度。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因此,公司依据相关规定终止与光大证券的保荐协议,兴业证券将承接光大证券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已委派王怡人女士、单磊先生(简历详见附件)担任保荐代表人,负责保荐和持续督导相关工作。
公司对光大证券及其项目团队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和持续督导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20 日
附件:
保荐代表人简历
王怡人女士,现任兴业证券投资银行部董事副总经理,新兴产业部负责人,保荐代表人,律师,复旦大学法学院硕士,从事投资银行业务十四年,曾负责或参与多个 IPO、再融资项目,具有丰富的投资银行从业经验。
单磊先生,现任兴业证券投资银行部新兴产业部资深经理,保荐代表人。从事投资银行业务多年,曾负责或参与多个 IPO、再融资项目,具有丰富的投资银行从业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