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42 证券简称:帝科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5
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按照法律程序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于 2021 年 6月 10 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邓铭女士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 1 名非职工代表监事,2 名职工代表监事。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上述监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监事职责,直至新一届监事会产生之日起,方自动卸任。
本次换届后,净春梅女士因任期届满将不再继续担任公司监事职务,离任后后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净春梅女士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66,887 股,在担任公司监事期间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离任后将严格遵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规对于离任监事的相关规定。
公司监事会对净春梅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6 月 11 日
附:
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 邓铭女士,1991 年 6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2013 年 8 月至 2014 年 8 月,就职于南京合荣欣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2015 年 3
月起就职于公司质量部,现任公司质量主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邓铭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