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41 证券简称:康华生物 公告编号:2023-069
成都康华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拟协议转让部分公司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振滔及其一致行动人奥康集团有限公司、受让方济南康悦齐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成都康华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振滔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奥康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康集团”)拟向济南康悦齐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康悦齐明”)协议转让其持有的合计 1,000 万股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 7.4767%。
2、本次协议转让股份前,王振滔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8,604,687 股(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 13.9102%),奥康集团持有公司股份21,705,468 股(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 16.2285%);康悦齐明未持有公司股份。
3、本次协议转让股份后,王振滔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4,004,687 股(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 10.4709%),奥康集团持有公司股份16,305,468 股(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 12.1911%);康悦齐明持有公司股份 10,000,000 股(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7.4767%)。
4、本次协议转让事项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构成关联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5、本次协议转让事项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审核后,方能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手续,是否能够 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振滔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奥康集团 通知,王振滔先生、奥康集团与康悦齐明于近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王振 滔先生、奥康集团拟以协议转让方式将其持有的 1,000 万股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 股(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 7.4767%)转让给康悦齐明。康悦 齐明拟以自筹资金受让,每股转让价格为 54.85 元,转让价款共计人民币 54,850.00 万元。现将本次权益变动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权益变动前后交易各方持股情况
1、转让方转让前持股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 有 证 券 持有股份数 股份性质 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
资产简称 量(股) 户股份后总股本比例
4,651,172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3.4775%
1 王振滔 康华生物
13,953,515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10.4326%
2 奥康集团 康华生物 21,705,468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6.2285%
合计 40,310,155 — 30.1387%
说明:上表中的“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比例”是以截止本报告披露日
公司已披露的回购股份数量 901,775 股后的总股本 133,748,674 股为基数计算的;上表中的
持股占比合计数与明细数不一致是因为四舍五入所致。
2、转让方转让后持股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 有 证 券 持有股份数 股份性质 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
资产简称 量(股) 户股份后总股本比例
51,172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0.0383%
1 王振滔 康华生物
13,953,515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10.4326%
2 奥康集团 康华生物 16,305,468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2.1911%
合计 30,310,155 — 22.6620%
说明:上表中的“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比例”是以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披露的回购股份数量 901,775 股后的总股本 133,748,674 股为基数计算的。
3、权益变动受让方转让前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康悦齐明未持有公司股份。
4、权益变动受让方转让后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后,康悦齐明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0,000,000 股,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 7.4767%。
二、权益变动原因
本次权益变动转让方王振滔先生、奥康集团因自身经营需要,同时优化股东结构,通过协议转让其持有的康华生物部分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本次权益变动受让方康悦齐明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及投资价值的认可而受让股份。
三、本次协议转让各方的基本情况
(一)转让方 1
公司名称 奥康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浙江省永嘉县瓯北镇阳光大道中瓯商务大厦 1301 室
法定代表人 王振滔
注册资本 187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324704354288C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期限 1997-06-30 至无固定期限
一般项目:金属材料销售;机械设备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企业管理咨询;企
经营范围 业总部管理;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塑料制品制造;塑
料制品销售;阀门和旋塞销售;普通阀门和旋塞制造(不含特种
设备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
展经营活动)。
股东及持股比例 王振滔 69.2271%,王进权 10.2576%,林丽琴 10.2576%,潘长忠
5.1288%,缪彦枢 5.1288%。
(二)转让方 2
信息披露义务人 王振滔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330324**********
通讯地址 浙江省温州市****
公司在职 董事长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 否
地区的居留权
(三)受让方
1、名称:济南康悦齐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英雄山路 129 号祥泰广场 1 号楼 2904(51)
室
3、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4、执行事务合伙人:济南泉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注册资本:74810 万元人民币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103MACT5N0L7M
7、成立日期:2023 年 8 月 17 日
8、营业期限:2023-08-17 至 2033-08-16
9、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融资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10、通讯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英雄山路 129 号祥泰广场 1 号楼 2904
(51)室
11、合伙人及出资信息:
序号 合伙人名称 出资比例
1 济南泉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0.0134%
2 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33.4180%
3 山东铁路发展基金有限公司 66.5686%
1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情况:
姓名 性 职务 国籍 长期居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 在康华生物
别 住地 地区的居留权 任职情况
杨阳 男 执行事务合伙人 中国 济南 否 无
委派代表
四、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转让的当事人
本股份转让协议(“本协议”)由下列各方于 2023 年 8 月 24 日在山东省济南
市历下区签订:
甲方(卖方):
甲方 1:奥康集团有限公司
甲方 2:王振滔
乙方(买方):济南康悦齐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二)标的股份
各方一致同意,本次转让予乙方的标的股份为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000
万股,占剔除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的 7.4767%。其中,甲方 1 转让 540 万股;甲
方 2 转让 460 万股。
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股份转让完成之日期间,如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事项,则标的股份数量应作相应调整;现金分红并不导致标的股份数量的调整,但如卖方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股份转让完成之日期间取得了公司的现金分红,则标的股份所对应的该部分现金分红应由卖方在获得该部分现金分红之日起五(5)个工作日内等额补偿给买方。
(三)定价原则与转让价款的支付
1、就本协议项下的股份转让,买方、卖方同意以本协议签署日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的 90%作为本次股份转让的转让价格。基于前述定价原则,双方同意本协议项下股份转让的转让价格为¥54.85 元/股。因此,买方应支付卖方的转让价款总额为人民币¥548,500,000 元,大写:伍亿肆仟捌佰伍拾万元整;其中,应支付给甲方 1 的转让价款总额为人民币¥296,190,000 元,大写:贰亿玖仟陆佰壹拾玖万元整;应支付给甲方 2 的转让价款总额为人民币¥252,310,000 元,大写:贰亿伍仟贰佰叁拾壹万元整。
2、在各方确认已满足本协议第 4 条(前提条件)约定的情形下,转让价款应由买方按照以下方式支付:
在本协议生效后的(5)个工作日内,买方应向卖方支付转让价款总额的 30%,即人民币¥164,550,000 元,大写:壹亿陆仟肆佰伍拾伍万元整;其中,应支付给甲方 1 的转让价款为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