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41 证券简称:康华生物 公告编号:2024-091
成都康华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
部分公司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康华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宁波圣道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圣道”)、四川发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川发精选 3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川发精选3 号”)通知,宁波圣道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川发精选 3 号转让其持有的 8,079,027股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事项已完成证券过户登记手续。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协议转让的基本情况
2024 年 9 月 6 日,宁波圣道与川发精选 3 号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宁
波圣道拟将其持有的 8,079,027 股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0000%(占协议签署时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 6.2056%),转让给川发精选 3 号,每股转让价格为 43.6216 元,转让价款共计人民币
352,420,084.18 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9 日披露的《关于持股 5%
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77)、《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宁波圣道 淄博泰格》、《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川发精选 3 号》。
二、股份完成过户登记情况
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已于 2024 年 11 月 7 日完成股份过户登记手续,相关股东
于 2024 年 11 月 8 日取得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
记确认书》。本次过户完成后,川发精选 3 号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8,079,02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0000%(占目前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后总股本的 6.2172%),
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是目前公司第四大股东。
注:因披露简式权益变动书之日(2024 年 9 月 9 日)至过户完成之日(2024 年 11 月 7 日)期间, 公
司披露的回购股份数量增加,导致本次协议转让的 8,079,027 股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后总股本的比例增
加。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各方的持股情况
本次协议转让股份过户登记前后,转让方宁波圣道及其一致行动人淄博泰格盈科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淄博泰格”)、受让方川发精选3号持有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东 占剔除公司 占剔除公司
名称 股份性质 持股数量 占总股 回购专用账 持股数量 占总股 回购专用账
(股) 本比例 户股份后总 (股) 本比例 户股份后总
股本比例 股本比例
宁波 无限售条 7.1443
圣道 件流通股 9,619,811 % 7.4029% 1,540,784 1.1443% 1.1857%
淄博 无限售条 1.2068
泰格 件流通股 1,624,981 % 1.2505% 1,624,981 1.2068% 1.2505%
合计 无限售条 11,244,79
件流通股 2 8.3511% 8.6534% 3,165,765 2.3511% 2.4362%
川发 无限售条
精选 0 0.0000 0.00% 8,079,027 6.0000% 6.2172%
3 号 件流通股 %
说明:上表中的“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比例”是以截止本公告披露日
公司已披露的回购股份数量 4,703,550 股后的总股本 129,946,899 股为基数计算。
四、其他说明事项
1、本次股份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3、本次协议转让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完成后,相关方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股份变动的相关规定;受让方川发精选 3 号在受让股份后六个月内不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
五、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成都康华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