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酷特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特别提示
青岛酷特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酷特智能”)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 6,0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974 号文核准。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及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德证券”、“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6,000万股。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3,60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60.0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2,40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40.00%。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94元/股。
根据《青岛酷特智能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6,344.37304倍,高于150倍,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回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60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10%;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5,40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90%。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上发行最终中签率为0.0354644972%。
本次发行的缴款环节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具体内容如下:
1、网下投资者应根据《青岛酷特智能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于 2020 年 6 月 30 日(T+2 日)16:00
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初步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如同一配售对象同日获配多只新股,务必对每只新股分别足额缴款,并按照规范填写备注。如配售对象单只新股资金不足,将导致该配售对象当日全部获配新
股无效,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青岛酷特智能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
金账户在 2020 年 6 月 30 日(T+2 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
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2、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3、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人(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4、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已向参与网下申购并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送达获配缴款通知。
一、网下发行申购情况及初步配售结果
(一)网下发行申购情况
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44 号])的要求,保荐人
(主承销商)对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资格进行了核查和确认。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最终收到的有效申购结果,保荐人(主承销商)做出如下统计:
本次发行的网下申购工作已于 2020 年 6 月 24 日(T 日)结束。在初步询价
阶段提交有效报价的 3,614 家投资者管理的 7,568 个配售对象中,经核查确认:
有 4 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 4 个有效报价配售对象未按照《发行公告》的要求
参与网下申购,具体名单如下:
序号 投资者名称 配售对象名称 证券账户 拟申购数量
(万股)
1 孔凡强 孔凡强 0171910929 1,000
2 钱森力 钱森力 0114314116 1,000
3 尤小华 尤小华 0102376486 1,000
4 李彬 李彬 0240157470 1,000
中国证券业协会于 2020 年 6 月 3 日发布了《关于对 2019 年下半年推荐类网
下投资者适当性自查情况予以处理的通知》(中证协发[2020]83 号),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等相关规定将 32 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 32 个有效报价配售对象予以核查并剔除,具体名单如下:
序号 投资者名称 配售对象名称 证券账户 拟申购数量
(万股)
1 申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申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0800351743 1,000
2 张翼 张翼 0027421025 1,000
3 何人宝 何人宝 0050184176 1,000
4 邓子长 邓子长 0125505951 1,000
5 吴海宙 吴海宙 0051723815 1,000
6 吴文娟 吴文娟 0105915745 1,000
7 许鸿峰 许鸿峰 0145821906 1,000
8 马焰 马焰 0024059532 1,000
9 王建军 王建军 0022420803 1,000
10 杨芹芳 杨芹芳 0125275497 1,000
11 白明垠 白明垠 0114345097 1,000
12 朱国锭 朱国锭 0111807329 1,000
13 聂景华 聂景华 0142598982 1,000
14 胡庆周 胡庆周 0002073583 1,000
15 徐子泉 徐子泉 0027951568 1,000
16 尤丽娟 尤丽娟 0115005088 1,000
17 周卫华 周卫华 0032825995 1,000
18 张晨阳 张晨阳 0051715788 1,000
19 王柏兴 王柏兴 0136767296 1,000
20 黄巧灵 黄巧灵 0144628542 1,000
21 王华 王华 0148201079 1,000
22 黄伟鹏 黄伟鹏 0074045458 1,000
23 包晓茹 包晓茹 0139421727 1,000
24 黄伟波 黄伟波 0205918003 1,000
25 刘明 刘明 0151744930 1,000
26 傅梅城 傅梅城 0063031550 1,000
27 刘年新 刘年新 0228290232 1,000
28 陈永霞 陈永霞 0153002839 1,000
29 曹鹤玲 曹鹤玲 0030347547 1,000
30 陈胜 陈胜 0150834045 1,000
31 邬伟琪 邬伟琪 0200867558 1,000
32 李柏元 李柏元 0799000045 1,000
中国证券业协会于 2020年 6月 19日发布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对象黑名
单公告(2020 年第 3 号),于 2020 年 6 月 23 日发布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对
象限制名单公告(2020 年第 5 号),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 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等相关规定将 2 家网下投资者管 理的 3 个有效报价配售对象予以核查并剔除,具体名单如下:
序号 投资者名称 配售对象名称 证券账户 拟申购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