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现将本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506号文核准,由主承销商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贵所系统向社会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408.5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0.78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67,436,300.00元,坐扣除券商承销佣金及保荐费人民币25,361,659.91元(已支付人民币1,415,094.34元,未支付人民币23,946,565.57元)后,主承销商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6月2日汇入本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瑞安支行账户(账号为:1203281019200151338)人民币343,489,734.43元。另扣减审计验资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人民币17,466,792.45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24,607,847.64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2020年6月2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0]4369号)。
(二) 募集金额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2020 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0,487.91 万元(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自筹资金
人民币 1,708.45 万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6,477.43 万元。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
余额为人民币 16,301.02 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瑞安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瑞安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 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有 2 个募集资金专户、1 个募集资金理财
账户,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存储余额 备 注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1203281029000237329 募集资金专户 1,510,177.99 -
限公司瑞安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577904081510618 募集资金专户 - 已销户
司温州瑞安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1203281014200033962 募集资金理财 161,500,000.00 -
限公司瑞安支行 账户
合 计 163,010,177.99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21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其中: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为研发类项目,无单独的销售收入,故无法单独核算经济效益。该项目的实施为进一步开发新技术和新产品夯实基础,提高公司新产品销售收入在总销售额中的比例,促进公司销售收入和营业利润的持续增长,增强公司产品的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根据 2020 年 6 月 19 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以及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以及其他相关程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1,708.45 万元。
(三)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 2021 年度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0 年 6 月 19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人民币 28,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 5,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2021 年 3 月 29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人民币 20,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5,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议案》的有效期结束之日(即 2021 年 7 月 9 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末余额人民
币 16,150.00 万元。
(五)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 2021 年度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存在需要说明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 2021 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发生变更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经披露的相关信息募集资金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
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保荐人/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
专项使用。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了募集
资金使用的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29 日
附件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 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32,460.78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6,477.43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6,965.34[注 1]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是否已 募集资金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项目达到预定
承诺投资项目 变更项 承诺投资 调整后投资总 本年度 累计投入金额 可使用状态日 本年度实现 是否达到预 项目可行性是否
和超募资金投向 目(含部 额(1) 投入金额 (%) 的效益 计效益 发生重大变化
分变更) 总额 (2) (3)=(2)/(1) 期
承诺投资项目:
(1)年产 2.5 万套高性能控 否 2023 年 [注 2] 不适用 否
制阀生产线建设项目 22,088.48 22,088.48 5,209.21 9,457.70 42.82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否 4,372.30 4,372.30 1,268.22 1,507.64 34.48 2023 年 [注 3] 不适用 否
(3)补充流动资金 否 6,0